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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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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清华大学起诉“清大经管”:或可主张5倍惩罚性赔偿
南方都市报· 2025-06-30 21:51
清华大学提起诉讼事件 - 清华大学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冒用"清华大学"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的法律责任 [1][2] - 被质疑冒用身份的曹玉磊通过"清大经管"相关账号发布文章,其多样化职务身份反复与"清华"相关联 [2] - 相关公司通过开办总裁研修班、举行峰会等形式组织收费活动,有研修班收费超15万元 [2] 涉嫌侵权行为分析 - 行为人冒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义,违反《民法典》中关于名称权保护的规定,构成"假冒"型侵权 [3] - 未经授权使用"清华大学"名称开展活动,可能同时构成《商标法》中的商标侵权行为 [3] - 该行为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属于商业混淆和虚假宣传行为 [3] 法律追责依据 - 清华大学可依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主张损害赔偿,例如通过举办研修班、峰会等收费项目所取得的利润 [4] - 若"清华大学"等名称已注册为商标,行为人使用这些商标开展商业培训则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6] - 在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清华大学有权主张1-5倍惩罚性赔偿 [6] 证据收集与维权措施 - 清华大学可通过公证等方式及时固定证据 [5] - 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对方不正当竞争行为 [5] - 可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5] 其他侵权行为 - "清大经管"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及简介用于商业宣传,属侵犯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行为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