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智慧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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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公布
海南日报· 2025-07-24 11:15
海南自贸港海关监管办法核心内容 - 海关总署发布《监管办法》以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并规范海关监管 [1] - 监管对象包括海南自贸港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运输工具、货物、人员等 [1] - 监管范围涵盖"零关税"货物进入内地的加工制成品及保税货物 [1] 海南自贸港与境外进出监管 - 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内货物需依法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1] - 征税商品目录外货物可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1] 海南自贸港货物进入内地监管 - "零关税"货物进入内地需补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2] - 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加工增值超30%货物进入内地免征关税但仍需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2] 海南自贸港内监管机制 - "零关税"货物实施电子账册管理并监控流通情况 [2] - 符合条件的享惠主体间流通"零关税"货物暂不补征税费 [2] - 海关将建立智慧监管体系以提升监管效率 [2] 施行时间 - 《监管办法》自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之日起生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