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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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印海外家族信托被“击穿”?
上海证券报· 2025-10-12 09:41
事件核心判决 - 香港高等法院判决授权清盘人接管许家印名下资产,包括其通过离岸家族信托持有的财产,总额达77亿美元的财产被禁止处置[7] - 法院要求许家印及丁玉梅等被告以书面文件披露其价值5万港元及以上的资产,并被禁止以任何方式处置或降低其资产价值[1][11] - 法院任命资产接管人和管理人员,接管人有权识别、保全和维护许家印的资产,包括许家印全资控股的公司账户及第三方名下的“消极信托”账户[5][11][12] 信托架构缺陷分析 - 许家印家族信托架构的核心缺陷在于“控制权未真正转移”,其夫妇名义上将资产注入信托,但实际仍保留投资决策、更换受益人等关键控制权[16] - 信托被认定为“消极信托”或“裸信托”,即空有信托之名,并无信托之实,受托人在实际操作中沦为“傀儡”,未能履行独立管理职责[13][16] - 法院认为只要被告对资产具有控制权、支配权或其他接触权,即可行使查布拉管辖权,关键在于实际控制权的实质存在[13] 行业警示与先例 - 此次事件为投资者敲响警钟,家族信托的隔离有效性必须建立在合法、诚信和财务健康且早作规划的基础上[5][18] - 以非法所得设立信托,或委托人在信托中保留对财产过多控制权导致财产能被自由支配,会显著增加信托被“击穿”的风险[18] - 类似先例包括张兰家族信托因过度保留控制权而被“击穿”,其债权人CVC可对信托资金采取执行措施以追回1.42亿美元欠款[15] 判决影响与行业信号 - 判决显示离岸家族信托也可被穿透式监管,向有家族传承意愿的投资人传递了法律尊重合法信托但不容忍其被滥用为欺诈工具的信号[19] - 未来进行财富规划时必须更加谨慎,确保信托架构的合法性和独立性,避免因控制欲过强等问题导致资产被追索[19] - 真正的资产安全源于合规、透明与诚信,而非复杂的法律结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