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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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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了解:适用6%增值税税率的应税交易有哪些?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22 09:24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填报要求 - 填报范围为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具体包括税务师事务所、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以及其他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 [10][11] - 当前“服务状态”为中止的机构,以及2026年新采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暂不填报 [11] - 填报时限为每年3月31日前,机构需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看上一年度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并对系统自动报送的数据进行核对 [12] 年度报告填报流程与方式 - 年度报告的报送方式已调整为“税务机关通过信息系统智能归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相关数据,简化信息报送,定期生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年度服务总体情况” [13] - 机构无需主动填报年度报告,但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查看、核对,并对数据进行更正和修改 [13]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代理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路径进入,或直接搜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快速进入模块,税务师事务所则通过【税务师事务所管理】进入 [15] - 进入管理功能界面后,在“年度报告”栏点击【更正及查看】按钮,即可查看自行报送或自动报送的年度报告 [15] - 选择需要查看或更正的报告年份后,可进入报告详情修改数据,更正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 [16] 特定业务要素信息报告要求 - 特定业务要素信息报告的填报主体为税务师事务所,以及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19] - 需要报告的特定业务范围包括四类: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 [19] - 完成上述四类特定业务的机构,需在业务完成的次年3月31日前,报送业务要素信息,业务完成时间以相关文书签字时间为准 [20]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代理机构管理】-【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特定报告】路径,点击【报送】按钮进入填报界面 [21] - 填报时需要选择对应委托协议,并录入业务完成日期、业务报告签署人、业务收入金额、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22] - 如需查看或更正已报送的专项业务报告,可以点击【更正及查看】按钮,选择报告后进行更正或查看 [23] 填报注意事项与数据要求 - 机构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合规报送人员基本信息、开具服务发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4] - 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填报的业务收入总金额,应参考相同年度增值税申报收入总额,原则上应小于或等于增值税申报年度收入总额(特殊情况除外) [24] - 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或报送的业务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机构将面临被扣减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或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处理 [25]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指南一图get!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08 18:02
宁波税务“非税一码通”H5升级版上线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政策 - 文章核心观点是介绍宁波税务“非税一码通”H5升级版上线,并重点解读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政策依据、征收对象、标准、期限、优惠及办事流程,旨在帮助纳税人精准掌握申报方法[1] - 征收对象是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以及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的缴费人[3] - 征收标准由省财政、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4] - 征收方式为缴费人按次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 - 优惠政策依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和调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11号),对符合国家和省规定减免政策的项目予以减免[6] - 具体减免项目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免收;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全额免收,营利性减半征收;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征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免收;临时民用建筑、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因灾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免收;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免收;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在宅基地上新建、翻建的自用住房等免收;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等羁押场所免收;其他国家和省规定可以减免的情形[7][9] -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2023年第70号公告,保障性住房项目免收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在内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9]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与特定业务信息报送 - 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的填报范围为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包括税务师事务所、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17] - 当前“服务状态”为中止、2026年新采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暂不填报年度报告[17] - 填报时限为每年3月31日前,机构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核对系统自动归集生成的年度报告数据[18] - 年度报告流程已简化为由税务机关通过信息系统智能归集数据并定期生成总体情况,机构无需主动填报,但可以进行核对、更正和查看[19][20] - 机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代理机构管理】路径进入相应模块查看或更正年度报告[21] - 在年度报告详情中,机构可查看或修改包括从事涉税服务外籍人员数、服务项目、业务收入金额、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等数据[22][23] - 特定业务要素信息报告的填报范围为税务师事务所及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针对其完成的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四类业务[24][25] - 特定业务信息需在业务完成的次年3月31日前报送,业务完成时间以相关文书签字时间为准[26] - 机构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特定报告】路径进行报送,需录入业务完成日期、业务报告签署人、业务收入金额、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等具体信息[27][28] - 已报送的特定业务报告同样支持查看和更正操作[29] - 重要提示包括:机构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合规报送信息;年度报告中的业务收入总金额原则上应小于或等于同年度增值税申报收入总额;未按规定或不如实报送业务信息,将可能面临扣减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列为失信主体等处理[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