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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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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防安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申报指南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5 13:56
非税收入定义与背景 -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1] - 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始于1986年教育费附加开征[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定义 - 指人防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限制无法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时 建设单位经批准后按应建面积和标准缴纳的建设费用[3] - 自2021年1月1日起改由税务部门征收[4] 缴费主体范围 - 适用于依法应建但受条件限制无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建设单位[5] - 具体条件包括桩基深度不足3米[5]、首层局部建设经济不合理[6]、地质条件不适[7]或地下设施密集导致施工困难[8] - 农村农民自建房明确排除在征收范围外[9] 征收标准计算方式 - 应缴费用=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收费标准[10] - 重庆市按区域分级收费:一类区域45元/平方米 二类35元/平方米 三类25元/平方米[10] - 应建面积按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核定:一类区域4% 二类区域3% 三类区域2%[11] 征收时间与方式 - 按次申报 需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12]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报 具体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18] 减免政策规定 - 四类项目免征:工业厂房、公租房/廉租房、临时建筑/危房翻新、灾害修复项目[13] - 经济适用房户均60平方米内免征 超出部分全额收取 农转非安置房按人均30平方米免缴[14] - 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等减半征收[15] - 明确禁止区县自行制定减免政策[17] 跨省汇总纳税企业研发费用处理 - 总机构负责汇总计算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31][32] - 所有备查资料由总机构统一留存[32]
什么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5 08:43
文章核心观点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时 建设单位经批准后按应建面积和规定标准缴纳的费用 [2] - 该项收费自2021年1月1日起由人防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2][9] 基本情况 - 收费适用于人防重点城市的市区(直辖市含近郊区)新建民用建筑 [2] - 收费划转依据为财政部2020年58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21号公告 [2] 政策依据 - 基本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3] - 主要文件包括计价格〔2000〕474号文和国人防办字〔2003〕18号文等 [4][5]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为提出易地建设申请并经有批准权限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单位 [6] 收费标准 - 应缴费用计算公式为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乘以收费标准 [7] - 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和人防主管部门制定 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7] 缴费方式 - 缴费人根据人防部门核定的收费金额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9] 预算管理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属于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