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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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山东有了指导意见
齐鲁晚报· 2025-09-04 22:41
政策目标与时间规划 - 山东省计划于2025年年底前在全省16个设区城市全面推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愿缴能缴” [1] - 目标到2030年年底前基本形成覆盖广泛、政策灵活、服务便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显著提升覆盖面和受益面 [1] 缴存管理规范 - 缴存范围覆盖法定劳动年龄内、信用良好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港澳台人员和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2] - 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地规定的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根据收入情况自主确定缴存额 [2] -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就业身份转换时的缴存衔接,异地转移时缴存时长和金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2] 使用权益保障 - 设定存贷挂钩的贷款配贷机制,鼓励多缴多贷、长缴多贷,并支持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3] - 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终止协议 [3] - 鼓励探索灵活取用机制,不受用途、频率、额度等条件限制 [3] 住房保障与租赁服务 - 各地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缴存人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可享受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 [5] - 积极与住房租赁机构合作,为灵活就业缴存人提供线上选房、直付房租、减免押金等优惠便利 [5] 配套激励与支持政策 - 可推出缴存补贴、税收优惠等资金激励政策 [6] - 鼓励商业银行以公积金缴存信息为基础提供信用贷款授信增信、个体经营贷款利率优惠等金融增值服务 [6] - 探索建立平台企业补贴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6] - 可为有需要的灵活就业缴存人提供免费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和专场招聘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