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烟花爆竹燃放政策调整
icon
搜索文档
山西宣布废除烟花爆竹“禁放令”后,省内多地公布细则
新浪财经· 2026-01-03 02:29
政策调整核心 - 山西省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由全面禁放调整为“禁止+限制”相结合的模式 [1] 临汾市政策细则 - 临汾市将燃放政策由全区域禁放调整为限放 [1] - 划定明确禁放区域:东至东外环—108国道、南至南外环—108国道、西至公路西环(临夏线)、北至公路北环—108国道,含上述道路 [1] - 除禁放区域外,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地点及周边也禁止燃放 [1] - 限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全天 [1] 晋中市政策细则 - 晋中市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为全时段禁止燃放区域 [2] - 榆次区限制燃放区域为东至锦东大道、南至凤栖大街、西至经西大道接汇通北路、北至青银高速 [2] - 在上述限制区域内,仅允许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全天燃放,其他时间禁止 [2] 忻州市宁武县政策细则 - 宁武城区禁止燃放范围包括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以及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和铁路安全保护区 [3] - 城区限制燃放区域为北至花园路,西至同蒲铁路道班,南至西园路,东至火车站梧桐桥 [3] - 限制燃放区内允许燃放时段为元旦、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四至十六、二月初二全天 [3] 地方执行权限 - 临汾市要求下辖各县(市、区)政府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禁放或限放的时间和区域并公告 [2] - 晋中市要求其他县(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限制燃放区域和时段 [2] - 宁武县要求城区外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间并公告 [3]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回应
中国基金报· 2025-12-22 10:52
政策调整 - 山西省人民政府于12月16日发布决定,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2020年8月17日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 - 被废止的《通告》原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非法燃放,仅允许经批准的特定专业燃放活动[2] - 该《通告》自12月16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标志着山西省烟花爆竹管理政策从“全面禁放”正式转向“科学限放”[2][3] 行业影响与意义 -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指出,此次政策调整是对群众节日文化需求的回应,体现了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兼顾民生诉求与安全治理的科学理念[3] - 通过明确限放时段、区域及安全管理要求,政策旨在保留节日氛围、传承民俗文化,同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3] - 协会将积极支持和协助山西相关政策实施,助力科学精准施策,以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3] 政策背景与后续安排 - 此次文件废止是经过清理,针对制定依据已发生重大变化、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的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 - 山西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对需要制定替代措施的抓紧研究制定,确保管理无空档,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实现平稳过渡[5] -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是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截至2024年12月底拥有会员480余家,分布在全国25个省(区、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