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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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W以下设区市纳规!江苏电网侧储能项目审批流程简化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5-07-23 16:22
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优化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的通 知》。文件指出: 文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一、简化流程。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地区电网发展和新能源消纳需求,按照《关 于加强各地新型储能项目规划布局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 202 3] 891号)等要求,研究编 制本地区电网侧新型储能规划布局方案,依规明确项目投资主体,适时滚动优化调整,并 抄送我委。对于已纳入地区电网侧新型储能规划布局方案、额定功率为3 0万千瓦以下的项 目,由项目单位委托相应资质咨询机构开展项目接网规划方案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后,按 照 《 关 于 做 好 电 力 项 目 核 准 权 限 下 放 后 规 划 建 设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 苏 发 改 能 源 发 [ 2 0 17] 947号)等要求纳入市级电网规划,由相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出具电网侧新型储能项 目的纳规文件;额定功率为3 0万千瓦及以上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相应资质咨询机构开 展项目接网规划方案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后,纳入省级电网规划,由我委出具电网侧新型 储能项目的纳规文件。 二、统筹规划。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本地区系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