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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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布其沙戈荒基地送上海、江苏电源方案取得阶段性进展
新华网· 2026-02-12 14:35
项目规划与规模 - 库布其送电上海基地规划建设光伏800万千瓦、风电450万千瓦,配套支撑性煤电264万千瓦、新型储能900万千瓦时,总投资约632亿元 [1] - 库布其送电江苏基地规划建设光伏8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配套支撑性煤电264万千瓦、新型储能816万千瓦时,总投资约642亿元 [1] - 两个基地合计总投资约1274亿元,规划新能源装机(光伏+风电)达2450万千瓦,配套煤电528万千瓦,新型储能1716万千瓦时 [1] 项目进展与时间线 - 项目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预计2026年底前,配套支撑性煤电将正式开工建设 [1] - 基地主要布局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库布其沙漠地区 [1] 项目效益与影响 -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华东地区输送电量约720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电量占比超60% [1] - 项目每年可减少标煤消耗约137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400万吨 [1] - 项目将有力促进华东地区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和节能减排,提高电力资源跨区域优化配置能力,服务保障华东地区电力供应和电网安全 [1]
刘德顺:谱写“十五五”高水平能源科技自立自强新篇章
中国电力报· 2026-02-12 10:1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是阐述“十五五”时期中国能源科技发展的战略方向与具体工作部署,强调通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驱动发展以及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来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建设能源强国,并详细列出了2026年的重点工作以实现良好开局 [1][2][3][4][5][6] 能源科技发展的战略背景与目标 - “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能源发展肩负夯基固本、蓄势拓新的重任,目标是扎实推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1] - 国家能源局将制定“十五五”能源科技创新规划,研究谋划2026年能源科技创新工作,为能源强国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2] - “十五五”时期的目标是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这要求提升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动能培育 [3] 科技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重点 - 将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需求进行引领性科技攻关 [3] -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包括加快人工智能赋能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氢能、核聚变能等未来产业 [3] - “十四五”期间,中国在核电、新能源、电网等重点领域实现国际领跑 [4] - “十五五”时期,全球能源科技创新主要方向是绿色低碳,需解决间歇性、波动性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难题 [4] - 全球主要经济体正积极布局氢能、可控核聚变等前沿技术,人工智能爆发式增长成为重塑全球能源竞争格局的新变量 [4] “十五五”期间能源科技创新的主要工作方向 - 着力提升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系统集成创新主体、要素、组织和环境 [5] - 统筹强化能源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发挥规划战略指引作用 [5] - 扎实实施能源领域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创新组织模式 [5] - 深入推进能源领域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推动能效提升和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5] - 因地制宜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培育“人工智能+”、新型储能、氢能、绿色燃料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5] - 全面加强能源标准体系建设,围绕能源安全、绿色转型、新技术发展及国际合作推动标准进展 [5] 2026年能源科技创新重点工作部署 - 加强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十五五”能源科技创新规划,优化研发创新平台布局 [6] - 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示范,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持续推进补强短板任务,加快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 [6] - 抓好能源领域国家科技专项组织实施,深入实施智能电网重大专项和4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专项监督管理,并谋划“十五五”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6] - 推动能源领域能效提升,强化节能政策引导与降碳协同,鼓励炼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绿电、绿氢替代 [6] - 积极培育能源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场景培育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推动“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形成高价值场景应用解决方案 [6] - 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统筹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科学谋划其发展规模和布局,拓展多场景多技术路线创新应用,促进其从政策引导向市场驱动转变 [6] - 在新型能源体系下统筹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能源领域氢能试点,推动氢能区域开发利用,促进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市场机制等全面创新 [6] - 试点先行、有序培育发展绿色燃料产业,加快建立绿色燃料认证体系,引导以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6] - 持续完善能源标准体系,推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发展,完善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绿色燃料等新兴领域标准,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标准提升行动,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6]
统一电力市场赋能储网风光高质发展
华泰证券· 2026-02-12 09:39
行业投资评级 - 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评级为“增持”,且维持该评级 [1] 报告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6年2月11日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4]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推进将从盈利机制、发展空间、消纳保障等多维度持续利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4] - 看好储能加速高质量发展、主网网架持续建设、新能源需求结构性增长三大投资主线 [4]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赋能储能发展 - 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规模扩大,电力系统对灵活调节资源需求持续增加,有望进一步拉动新型储能装机需求 [4] - 《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容量市场,完善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 [4] - 《意见》有望助力新型储能构建“容量补偿保底+电能量套利+辅助服务增收”的稳定收益结构,形成“保底收益+市场化收益”的双轨盈利模式 [4] - 在情景限定下,储能电站获得2年、10年、20年容量电价保证时,项目内部收益率(IRR)可分别达到5.8%、7.9%、9.2%,考虑辅助服务收入后投资回报率将进一步提升 [4] - 文件强化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地位,鼓励其全面参与现货、中长期与辅助服务市场,推动行业从“强制配储”向“市场化盈利”转型 [4] - 行业转型有望助推其走向高质量发展路径,利好产品、技术实力更优的龙头设备和系统供应商,促进行业集中度良性提高 [4]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下主网投资 - 高电压主网网架互通是全国统一电力大市场搭建的底层支撑,其建设加速推进下,主网投资有望进一步提速 [5] - “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到4万亿元,较“十四五”期间投资增长40%,主网将是重点投资方向 [5] - 特高压方面,展望“十五五”,预计特高压年均开工量或在“4直2交”的高位,订单盘较为充足 [5] - 非特高压方面,跨省输电通道建设与西部薄弱电网补强需求明确,需加强区域间电网互联互济能力 [5] - 西部区域逐渐成为我国能源的“富矿区”,外送需求迫在眉睫,当前西部主网架不能满足电力外送要求,需要建设更强大的主网网架 [5] 新能源需求结构性增长机遇 - 电力市场化推动风光占比变化和风电需求加速,风电发电曲线均匀、出力同步率低的特征使其在电力市场化时代较光伏更具竞争力,在市场中具备更稳健的收益率 [8] - 看好风电中长期装机结构性增长机遇 [8] - 展望2026年,风机涨价订单陆续交付有望支撑产业链盈利修复,海风项目开工加速将为装机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8] - 政策明确推动“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各类型电源整体参与电力市场、支持分布式新能源以聚合交易、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市场 [8] - 政策同时完善全国统一绿证市场,推广多年期绿电交易模式,旨在推动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与收益确定性 [8] - 风光大基地、分布式光伏板块有望迎来长期市场化红利 [8]
心系“绿色发展” 履职彰显担当
新浪财经· 2026-02-12 04:52
青海省清洁能源与储能产业发展 - 青海省具有“水丰光富风好”的清洁能源资源禀赋,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具有天然优势和重要意义 [1] - 储能技术是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支撑,对解决清洁能源发电间歇性、波动性及提升电网接纳配置能力具有关键作用 [1] 政策建议与落地 - 人大代表提交《关于出台青海省新型储能价格支持政策的建议》,核心是制定价格支持政策并建立共享储能价格机制 [2] - 该建议被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专班,联合发改委、能源局及电力公司等部门深入研究与探讨 [2] - 建议推动形成了《青海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并已获省政府审议通过 [3] 市场机制与收益变化 - 新型储能主体通过“低充高放”模式实现市场化盈利,交易价差提升至0.57元/千瓦时 [3] - 交易价差较同期工商业峰谷价差提高了0.22元/千瓦时,储能项目收益水平实现显著提升 [3] - 相关部门正在开展发电侧容量电价政策调研,以进一步完善支持体系 [3] 产业影响与资本展望 - 新出台的价格支持政策与市场化改革方案,有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资源和要素投入新型储能产业 [3] - 预计这些措施将推动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以及实现降本增效 [3]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迎“升级版”
新浪财经· 2026-02-12 04:52
发展目标与市场现状 -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该体系 [1] - 截至2025年底,中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升约7倍,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不足15%上升至64% [1] - 电力市场注册主体突破109万家,是2015年的22倍,5000多家售电公司、近50万电力交易员应运而生 [4] 市场体系优化与资源配置 - 首要任务是打破市场壁垒,推动各层次市场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并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 [2] - 条件成熟时将研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并打通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经营区之间的市场化交易渠道,实现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 [2] - 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持续增加跨省跨区输电规模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 [2] 市场功能健全与容量保障 - 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在2027年前基本实现正式运行 [3] - 建立可靠支撑调节电源建设的容量市场,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容量市场 [3] - 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支撑性调节电源有序发展,保障系统可靠容量长期充裕 [3] 市场主体参与与结构变化 - 目前用户侧全部工商业,发电侧所有煤电、近六成新能源、四成水电和近半数的气电、核电已进入电力市场 [4] - 分品种有节奏推动气电、水电、核电等电源进入市场,推动“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各类型电源整体参与市场 [5] - 支持分布式新能源以聚合交易、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市场,推动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可调节负荷等新型经营主体灵活参与市场 [5] - 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改变目前部分中小工商业用户只能由电网代理购电、间接参与市场的状况 [5] 新业态发展与产业带动 - 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各类新型主体将迎来发展机会,并深度改变传统产业链运作模式 [1][5] - 截至2025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突破1.36亿千瓦,“十四五”以来直接拉动投资超2000亿元 [4] - 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1600万千瓦,车网互动聚合资源超1900万千瓦 [4] - 电力市场通过价格信号引导产业上下游合理投资,直接促进电力装备、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制造产业发展,并激发电动汽车、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多元业态发展活力 [5] 需求增长与系统挑战 - 预计“十五五”期间(2026-2030年),中国年均新增用电量6000亿千瓦时左右,算力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绿电制氢将成为电力需求增长新动能 [2] - 预计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占比将突破50%,系统渗透率有望超过30% [2] - 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应对新能源快速增长带来的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新能源消纳及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等挑战的关键制度保障 [2] 绿电交易与国际竞争力 - 提出聚合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强化绿电消费溯源等具体举措,以更好满足出口外向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绿电消费需求 [6] - 电力市场在保证安全稳定清洁供电的基础上,通过反映和调节供需保持电价在合理区间,有效稳定社会用能成本,全面提升中国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力 [6]
能源开新局丨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刘德顺:谱写“十五五”高水平能源科技自立自强新篇章
国家能源局· 2026-02-11 19:19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以“十五五”规划开局为背景,强调能源科技自立自强对建设能源强国和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核心支撑作用,并系统阐述了未来能源科技创新的方向、重点任务与具体工作部署 [4][5][6] “十五五”能源科技创新的总体战略与方向 - 将推动高质量发展确定为“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核心是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 [4][5] - 战略目标是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这要求提升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动能培育 [5][6] - 强调科技创新引领,需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6] - 发展策略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包括人工智能赋能传统产业、发展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氢能及核聚变能等未来产业 [6] 全球能源科技发展趋势与挑战 - 绿色低碳是能源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向,关键挑战在于解决间歇性、波动性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难题 [7] - 全球前沿技术创新热度攀升,主要经济体在氢能、可控核聚变等领域积极布局,加速技术迭代并催生新产业新业态 [7] - 人工智能爆发式增长成为重塑全球能源竞争格局的新变量,其与能源产业的双向赋能正驱动能源生产、传输和消费全链条变革 [7] - 面对竞争加剧的复杂形势,必须加强原创性颠覆性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以掌握能源科技发展主动权 [7] “十五五”期间能源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 - 着力提升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系统集成创新主体、要素、组织和环境 [8] - 统筹强化能源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发挥规划的战略指引作用 [8] - 扎实实施能源领域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创新完善重大专项和重点专项组织模式 [8] - 深入推进能源领域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推动能效提升和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8] - 因地制宜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分业施策培育“人工智能+”、新型储能、氢能、绿色燃料等新产业新业态 [8] - 全面加强能源标准体系建设,围绕能源安全、绿色转型、新技术新产业发展及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 [8] 2026年能源科技创新的具体工作部署 - 加强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十五五”能源科技创新规划并优化研发创新平台布局 [9] - 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示范,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补强技术装备短板,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 [9] - 抓好能源领域国家科技专项组织实施,深入实施智能电网重大专项和4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专项监督管理,并谋划立项一批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9] - 推动能源领域能效提升,强化节能政策引导并与降碳协同,鼓励炼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绿电、绿氢替代 [9] - 积极培育能源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场景培育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形成高价值应用解决方案;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统筹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科学谋划其规模布局,拓展多场景多技术路线应用,促进其向市场驱动转变;在新型能源体系下统筹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推动区域开发利用,促进技术装备、基础设施等全面创新;试点先行培育绿色燃料产业,加快建立绿色燃料认证体系 [9] - 持续完善能源标准体系,推动国标与行标协调发展,完善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绿色燃料等新兴领域标准,开展“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标准提升行动,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9]
国家能源局批了!29.78GW火风光+17.16GWh储能“沙戈荒”基地电源方案
新浪财经· 2026-02-11 18:16
项目批复与进展 - 库布齐送电上海、库布齐送电江苏沙戈荒基地电源方案于2月3日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标志着基地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1][2] - 预计2026年底前,配套支撑性煤电将正式开工建设 [1][2] 项目规划与投资 - 库布齐送电上海基地规划建设光伏800万千瓦、风电450万千瓦,配套支撑性煤电264万千瓦、新型储能900万千瓦时,总投资约632亿元 [1][2] - 库布齐送电江苏基地规划建设光伏8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配套支撑性煤电264万千瓦、新型储能816万千瓦时,总投资约642亿元 [1][2] - 两个基地合计总投资约1274亿元,合计规划光伏1600万千瓦、风电850万千瓦、配套煤电528万千瓦、新型储能1716万千瓦时 [1][2] 项目效益与影响 -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华东地区输送电量约720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电量占比超60% [1][2] - 项目每年可减少标煤消耗约137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400万吨 [1][2] - 项目将有力促进华东地区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和节能减排,有效提高优质电力资源跨区域优化配置能力,更好服务保障华东地区电力供应和电网安全 [1][2]
能源开新局丨谱写“十五五”高水平能源科技自立自强新篇章
中国电力报· 2026-02-11 17:28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核心,通过制定“十五五”能源科技创新规划、加强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来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并重点在人工智能、新型储能、氢能等领域培育新质生产力,以掌握能源科技发展的主动权 [2][3][4][6][7] 能源科技发展的战略背景与目标 - “十五五”规划明确了建设能源强国和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的战略任务,能源科技创新是提供核心支撑的关键 [3][4] -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科技创新被置于引领地位,需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4] - 必须抓住新一轮能源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应对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前沿技术竞争及人工智能重塑格局的复杂形势,掌握发展主动权 [5][6] “十五五”能源科技创新的重点工作方向 - **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效能**:统筹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校、科技领军企业等创新主体与要素,进行系统高效集成 [7] - **强化顶层设计与规划实施**:发挥规划的战略指引作用,确保重点任务取得实效,并扎实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 [7] - **推动节能降碳与产业升级**:持续推动能源领域能效提升和传统行业(如炼油)绿色低碳转型,结合绿电、绿氢替代 [7] -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分业施策,积极培育“人工智能+”、新型储能、氢能、绿色燃料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7] - **加强能源标准体系建设**:围绕能源安全、绿色转型、新技术新产业发展及国际合作,完善标准体系,提高国际化水平 [7][9] 2026年开局之年的具体工作部署 - **制定规划与优化平台**:制定“十五五”能源科技创新规划,持续优化国家能源局研发创新平台整体布局 [8] - **推进技术装备攻关**: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补强技术装备短板,加快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 [8] - **组织实施国家科技专项**:深入实施智能电网重大专项和能源领域4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专项监督管理,并谋划立项一批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8] - **推动能效提升与降碳**:强化节能政策引导,优选节能实践样板标杆,鼓励炼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绿电、绿氢替代 [8] - **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 **人工智能+能源**:以场景培育推动融合,促进双向赋能,积极推动融合试点,形成高价值场景应用综合解决方案 [8] - **新型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统筹产业发展,科学谋划发展规模和布局,拓展多场景多技术路线应用,促进从政策引导向市场驱动转变 [8][9] - **氢能**:在新型能源体系下统筹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能源领域氢能试点,推动区域开发利用,促进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市场机制等全面创新 [9] - **绿色燃料**:试点先行、有序培育,加快建立绿色燃料认证体系,引导以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9] - **完善能源标准体系**:推动国标与行标协调发展,完善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绿色燃料等新兴领域标准,开展“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标准提升行动 [9]
新型储能列入重点!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开启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6-02-09 16:25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正式启动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旨在通过政策支持,推动国内在关键能源技术装备上实现重大突破和示范应用,重点聚焦新型储能、氢能、先进可再生能源等前沿方向,以保障能源安全并支撑能源转型目标 [3][6][7] 申报项目核心要求 - 项目需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的成套设备、整机及核心部件等 [3][7] - 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需已落实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的条件 [3][7] - 申报以单个技术装备为单位,禁止打捆申报,每个项目用户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研制单位不超过5家 [4][10] 重点支持的技术方向 - 重点聚焦领域包括: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节能和能效提升等 [3][7] - 特别鼓励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技术装备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填补领域空白 [7] 申报与推荐程序 -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组织申报并确定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统一报送 [8] -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个,各计划单列市不超过3个 [8] - 中央企业集团申报需附依托工程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支持函,且不占属地名额 [8] - 鼓励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 [3][9] 推荐名额增加机制 - 根据前五批评定结果,入选项目达6个及以上、8个以下的单位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入选项目8个及以上的单位可增加4个推荐名额 [8] - 根据出台和应用支持政策的情况酌情增加名额:已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增加1个名额;对前五批次已评定项目切实给予政策支持的,增加1-2个名额 [8][9] - 申请增加推荐名额的单位需在2026年3月6日前将申请及佐证材料报送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13] 材料报送时间与方式 - 正式申报材料(含推荐函、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需在2026年4月24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4][18] - 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将不予受理 [19]
每周股票复盘:南网储能(600995)抽水蓄能电价新政影响公司收入
搜狐财经· 2026-02-08 02:20
公司股价与市值表现 - 截至2026年2月6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3.37元,较上周的13.55元下跌1.33% [1] - 本周股价最高触及14.5元(2月4日),最低触及13.12元(2月6日) [1] - 公司当前最新总市值为427.31亿元,在电力板块市值排名第17位(共102家公司),在沪深两市A股市值排名第471位(共5186家公司) [1] 电价政策核心调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抽水蓄能和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的电价政策 [2] - 抽水蓄能电站将分三类管理:第一类继续实行政府定价;第二类按平均成本核定容量电价并参与市场;第三类执行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并全额享有市场收益 [2] - 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可获得容量电价,标准参照当地煤电容量电价进行折算 [2] 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具体影响 - 公司部分已投运的抽水蓄能电站属于第一类和第二类管理范畴 [2] - 公司新建抽水蓄能项目的电价政策尚待确定 [2] - 公司的新型储能电站将获取容量电费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3] 政策影响与后续进展 - 新政策旨在推进储能市场化 [2][3] - 政策实施后,公司储能业务的收入不确定性将增加 [2][3] - 政策的具体落实需要省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2][3] - 电费结算方面,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按市场规则执行,在非连续运行地区则执行代理购电价格等相关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