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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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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十六丨留存备查资料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9 23:05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 -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减免税额[1] - 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等8大类[2] - 留存备查资料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两类,企业需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 留存备查资料管理要求 - 资料应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3] - 总分机构企业由总机构统一归集资料,独立享受优惠的分支机构需自行归集并报送清单至总机构[3] - 同时享受多项优惠的企业需按优惠事项或项目分别归集资料[3] 具体优惠事项及备查资料 - 国债利息收入:需留存国债交易证明、持有时间证明、利息明细账等4项资料[4] - 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需留存持股证明、利润分配决议、清算申报表等4项资料[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留存研发项目计划书、人员名单、研发支出辅助账等7项资料[4] -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需留存技术产权证明、转让合同、登记证明等6项资料[4] 特殊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2023-2027年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4]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需留存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资料[4] - 环保节能项目:前三免三减半,需留存项目认定证明、收入凭证等资料[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