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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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认定测出高新区含金量
经济日报· 2025-09-14 06:11
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背景 - 多个省份近期修订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办法 包括四川 内蒙古 重庆等地 旨在完善认定条件和动态管理机制 [1][2] - 修订工作基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强调创新驱动与绿色可持续发展 并与国家级高新区标准接轨 [2] - 通过提高认定标准 强化考核机制 筛选真正具备创新能力和贡献的高新区 优化资源配置 [1][2] 高新区经济地位与产业集聚 - 高新区是区域经济发展重要支撑点和增长点 具备创新 产业 人才三个高地特征 [1] - 四川现有28家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 集聚全省4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50%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60%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 [1] - 高新区建设推动区域蜕变 许多城乡接合部和荒地发展为科技新城 形成人才与创新资源的强磁场 [1] 认定标准调整的具体方向 - 四川提高年营收标准 督促资源投向更具潜力项目 [2] - 内蒙古增加人均技术合同成交额指标 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 加大研发投入 [2] - 重庆新增能耗约束条件 推动采用节能技术 提高能源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 [2] 政策修订的核心目标 - 通过精准认定将有限资源投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区域 促进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 [2] - 避免因标准混乱导致高新区数量多但不作为的问题 强化可持续发展保障长远利益 [2] - 使高新区成为创新驱动引擎 推动区域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行稳致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