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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服务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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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管理仍存短板,转型“资产服务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4 20:13
文章核心观点 - 房地产行业迄今最大的破产重整案*ST金科完成司法重整,使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业务再次受到关注,该业务模式正从试水探路向成熟发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但项目落地增速有所放缓,行业竞争激烈且面临展业难点,信托公司需向综合服务商转型以寻求利润增长 [1][2][7] 行业现状与规模 - 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所属的风险处置服务信托规模在资产服务信托中占比不低,截至2025年6月末,风险处置服务信托规模为2.60万亿元,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为4.37万亿元,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为2.80万亿元,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为1.43万亿元 [1] - 市场对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需求持续扩大,预计到2025年底市场需求在160单以上,但项目落地增速放缓,2024年增长约70多单,2025年增长约40多单 [2] - 目前或有超过30家信托公司已落地破产重整服务信托项目,行业竞争激烈 [7] 业务模式与运作机制 - 在企业破产重整中引入信托制度始于2019年渤海钢铁重整案,信托三分类实施后,行业对资产服务信托下的业务品种进行探索 [1] - 对于无法以物抵债、现金清偿且资产难以快速处置的项目,引入信托是较好方式,其核心优势在于“以时间换空间”,避免资产因短期折价变现而贱卖,从而保护债权人权益并真实反映资产价值 [2] - 信托份额抵债是当前主流业务模式,信托受益权为清偿提供了现金和留债之外的第三种选择,有助于平衡各方利益,债权人转变为资产受益人,缓解重整初期现金流压力并提高对重整方案的接受度 [3] - 信托模式允许将待处置资产装入信托计划进行长周期运营和处置,例如在涉及特许经营权(如高速公路收费权)的案例中,可通过长期持有运营等待未来现金流兑现,解决估值过低或难以变现的难题 [2] 展业难点与挑战 - 展业面临债权人情绪转变、管理人认知偏差、受托人能力有限等实际问题 [4] - 债权人情绪转变的主要矛盾在于实际分配的信托利益低于预期,但这并非信托工具本身问题,效益本质由底层资产的质地、可处置性、运营性及经济环境决定 [5] - 并非所有破产管理人都能真正理解和应用信托工具,有时其期望的方案可能脱离信托功能边界,例如曾有项目因此7次流标 [5] -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主动管理和资产处置方面能力较弱,在实操中往往更像“通道”或“管家”,依赖外部服务商,面对复杂的烂尾楼续建或企业经营管理时,主动管理能力捉襟见肘 [5] - 部分案例中,信托公司既是受托人又通过持股平替成为企业名义股东,这种双重身份可能带来角色冲突和履职风险,在履行受托责任与股东责任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并可能面临连带法律责任 [5] - 行业竞争激烈,部分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冲规模或业务试水而“卷价格”,报出较低的信托报酬,这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事务工作量严重不匹配,不具备业务可持续性 [7] - 目前这类业务没有标准定价体系,但有望在行业自律发布后改善,破产服务信托被视为“苦活”,尝试几年后预计会有公司放弃,行业最终将回归相对理性状态 [7] 信托公司转型与未来方向 - 服务信托的特殊性在于服务属性更强,需要做大量事务性工作,行业竞争与业务本身正倒逼信托公司向“服务商”转型 [7] - 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本身利润并不算高,部分信托公司正尝试从破产重整业务的上下游寻找新的利润点,例如直接介入资产处置等环节,策略是向综合服务商转型 [7] - 信托公司在企业破产重整生态中,已从单纯的资金提供者转型为综合性的“资产服务商” [8] - 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未来的利润增长取决于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增长点可能在于服务深化与价值创造,例如引入专业团队对重整资产进行实质性修复和运营以分享资产增值后的超额收益,或在重整过程中提供撮合交易、过桥融资、共益债投资等投行类服务以获取综合金融服务收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