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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审执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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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强化执行审查案件源头治理
人民网· 2025-07-25 08:41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审查案件源头治理办法 核心观点 - 吉林省高院出台《办法》从立案识别、审执衔接、管理优化、配套机制四个维度减少执行异议复议案件 提升执行效率[1] - 强调通过前端规范立案材料、中端明确分工、末端建立协调机制实现"立审执一体化"[1] - 创新引入执前化解机制 通过示范裁决和首案指引批量处理同类案件[2] 前端立案识别 - 细化执行异议立案材料收取标准 特别规范不动产和居住房屋排除执行所需材料[1] - 要求根据异议请求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要求后再收取材料[1] 中端审执衔接 - 明确对"总对总"查询账户的查封规则 区分特定账户/保证金账户处理方式[1] - 规定第三人变更申请执行人、轮候查封异议审查、追加被执行人财产保全的具体分工[1] 末端管理优化 - 建立跨部门"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 加强立案/执行实施/审查部门会商[1] - 推行联席法官会议机制强化裁决一致性[1] 创新化解机制 - 允许执前通过释法明理、督促调解等方式实质化解矛盾[2] - 对批量案件采用"首案示范裁决+执行和解"模式提升处理效率[2]
最高法答新京报:“立审执”一体化推动保全案件大幅增长
新京报· 2025-04-07 18:52
文章核心观点 最高法通过“立审执”一体化协调配合举措解决“执行难”问题,2024年执行案件出现拐点,该协调机制成效显著 [1][3] 举措内容 - 最高法去年8月印发《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要求建立“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强化衔接配合,遏制执行案件快速增长 [1] - 具体举措包括强化保全措施应用、加强风险提示和释明引导、开展关联案件检索和信息通知、突出裁判文书主文可执行性、强化审判部门判后督促履行义务、探索保全财产直接扣划、推进财产自行处置、稳慎推进“执破融合”、强化执行异议化解和滥用异议司法规制 [1] - 指导性案例254号明确,对于被保全款项,法院在作出生效裁判后、立案执行前,可根据申请依法作出扣划裁定,全额清偿后可向被保全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 [2] 成效数据 - 全国法院案件数量增长时,申请执行案件下降6.3% [3] - 执行案件数量下降时,执行完毕率40.13%,增长5.13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54.29%,上升8.1个百分点 [3] - 保全案件同比增长30.8%,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同比增长6.2个百分点 [3] - 执行到位金额2.3万亿元,同比增长3.5%,相当于GDP的1.7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