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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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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可按5%简易计税的情形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30 23:13
不动产销售税务处理 - 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非自建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取得时作价)×5% [2][3] - 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简易计税下以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5%征收率计算税额 [4][5] - 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2][5] 不动产出租税务处理 - 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 [5][6] - 跨县(市)出租时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再向机构所在地申报 [8][9] 土地使用权转让 - 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简易计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原价)×5% [10][11] 房地产老项目销售与出租 - 销售房地产老项目(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可选择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式 [12][13][15] - 销售额不得扣除土地价款 [15] - 出租房地产老项目同样适用5%征收率,跨县(市)时需预缴税款 [17][18][21]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 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不含代发工资及社保公积金 [22][25] -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计算税额 [25][26] 劳务派遣与安全保护服务 - 劳务派遣服务可差额纳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代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5% [26][28] - 安全保护服务政策参照劳务派遣执行 [27][28] 通行费税务处理 - 试点前开工的一级/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选择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 [29][30]
想要的都在这里:建筑施工会计处理要点及注意事项大全(一般纳税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4 22:55
建筑施工业简易征收项目账务处理 - 简易计税项目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无需考虑进项抵扣问题[3] - 工程款收入会计分录: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简易计税[4] - 购进材料取得专票需先认证抵扣后转出,避免滞留发票风险[5][7] - 材料需区分用途,分别设置"简易计税项目用料"和"一般计税项目用料"科目[8] -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时按公式计算转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10][11] 工程分包会计处理 - 含税工程款100万元分包20万元案例:按全额开票,增值税额=100万÷1.03×3%=29130元[16] - 异地预缴税款会计分录: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33000元,贷记银行存款[17] - 支付分包款20万元分录:借记工程施工194170元和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830元,贷记银行存款[20] 建筑业预收款增值税处理 - 预收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款当天,需在异地预缴增值税[21] - 一般计税案例:预收111万元产生销项税11万元,异地预缴2%[22][23] - 简易计税案例:预收103万元计提3万元税款,直接缴纳[26] - 未开工项目进销项倒挂问题可通过提前采购获取进项发票缓解[29] 一般计税工程项目账务处理 - 案例1:收到工程款100万元确认销项税99099.10元[30] - 案例2:支付分包款20万元抵扣进项税19819.82元[30] - 案例7:异地预缴增值税14414.41元通过"预缴增值税"科目核算[33][34] -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13个月抵扣,首期抵扣60%[33] 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运用 - "工程施工"科目归集项目成本,相当于生产企业"生产成本"科目[39][40] - "工程结算"科目反映累计结算金额,完工后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43][44] - 资产负债表列示规则: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差额计入存货,反之计入预收账款[45][46] 完工进度收入确认 - 2700万元合同案例:2016年确认收入864万元,成本800万元[47] - 预收款888万元中800万元挂账,88万元计销项税[48] - 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分录:借记主营业务成本800万元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64万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864万元[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