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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12 08:12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 1356 号)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6-21 18:01
发行相关 -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6,670,000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6,670,000股[7][42]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7] - 拟上市交易所和板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保荐人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 业绩数据 - 报告期各期公司新签订单金额分别为11.49亿元、10.51亿元和15.15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5.57%、 - 8.53%和44.15%[24][70] - 各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27.18亿元、28.35亿元和32.01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9.80%、4.30%和12.91%[24][70]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7118.55万元、97803.32万元和104093.77万元,2020 - 2022年度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48.64%[28][74] -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0967.83万元、23694.74万元和23251.62万元[28][74] 市场与业务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收入主要来自石化、化工行业,销售额占比达95%以上[22][88] - 报告期内公司气力输送系统产品在国内合成树脂领域市场占有率达30%以上,居行业首位[50] -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石化、化工行业,正拓展有机硅等领域[92] 财务指标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不含合同资产)分别为14407.30万元、9429.64万元和24838.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0.58%、9.64%和23.86%[34][8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8657.14万元、109549.55万元和105176.93万元,占同期资产总额比例为47.79%、46.71%和39.87%[35][83] -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在90%以上,全品类直接材料单位成本整体提高5%,综合毛利率将分别下降3.04%、3.14%和3.20%[29][75][76] 股权结构 - 7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5.17%股权,单一持股最高者张玲珑持股13.92%,第一大股东博实股份持股19.20%[38][94] - 7名股东于2020年4月1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上市后5年[38][172] 收购与子公司 - 公司收购意大利格瓦尼100%股权,其产品在多个国家销售[96] -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有5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和分公司[149]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3-03 21:52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 135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