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粒体气力输送技术为核心的成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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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隆技术上市后首份“成绩单”:2024年净利增长3.32% 拟10派7.5元转增2股
证券时报网· 2025-04-26 00:00
财务表现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57亿元,较上一年基本持平 [2] - 归母净利润2.97亿元,同比增长3.32% [2]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股 [2] 战略与业务 - 秉持"深耕主业、技术创新、行业拓展、国际化发展、梯队建设"五大战略主轴 [2] - 提供以气力输送为核心的粉粒体物料处理系统解决方案,业务覆盖方案设计、技术研发、核心设备制造等 [2] - 主要产品包括粉粒体气力输送技术为核心的成套系统及单一功能系统 [2] 市场拓展与订单 - 巩固石化、化工行业市场占有率,同时布局新材料、食品、医药、可降解塑料等领域 [3] - 截至2024年底,在手订单47.72亿元,合同负债24.02亿元 [3] - 聚烯烃气力输送成套系统、智能化粉粒体物料处理系统及其他在手订单占比分别为74.22%、25.78% [3] 研发与创新 - 2024年研发费用4448.26万元,同比增长12.08% [3] - 新获得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软件著作权1项 [3] - 截至2024年底,拥有94项获权专利 [3] 荣誉与资质 - 通过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复审,获评2024年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3] - 入选上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品牌价值榜"百佳企业" [3] - 获评上海最具投资潜力50佳创业企业、青浦区智能工厂、青浦区百强优秀企业 [3] 国际化发展 - 国际市场上少数能提供大型聚烯烃装置气力输送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 [4] - 坚持"BLOOM""GSBI"双品牌战略,响应"一带一路"倡议 [4] - 逐步建立辐射海外的营销网络,提高品牌国际知名度 [4]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12 08:12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 1356 号)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6-21 18:01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 135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保荐人(主承销商)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3-03 21:52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 135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