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制品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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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再加工纤维原料
人民日报· 2026-01-15 06:15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 - 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1] 重点监管对象 - 将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1] 关键监管环节与措施 - 围绕原料、生产、标识三大关键环节进行精准防控[1] - 原料环节:实施差异化原料禁用管理 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等重点产品 在国标基础上进一步收紧要求 明确禁止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1] - 生产与流通环节:纤维制品生产者、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确保质量责任可追溯[1] - 生产与流通环节:对学生服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的产品 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 确保每一批次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1] - 标识环节: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等产品标识应包含纤维成分、含量及安全技术类别[1] - 标识环节:对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