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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本人指定账户
辽宁日报· 2025-11-05 08:58
政策核心变更 - 自今年11月1日起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直接发放至本人指定账户 [1] - 符合“免申办”条件或按规定申领并提供必要材料的参保职工 经审核后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 [1] -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需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津贴拨付给参保职工 [1] 发放方式与过渡安排 - 各市可结合实际选择一次性或逐月等发放方式 鼓励在参保人休假期间均衡支付 [1] - 参保职工在2025年11月1日前住院分娩的 生育津贴仍按原渠道发放 [1] 技术支持与流程优化 - 辽宁医保以数据共享为核心支撑 构建从自动核验到风险防控的闭环管理模式 [1] - 依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清单 联动省营商数据共享平台中的出生医学证明等关键信息 系统自动完成申领资格匹配 [1] - 对符合条件职工通过单位网厅、“掌上办”平台或短信等多渠道推送申领提醒 [1] - 职工仅需在指定平台补充确认账户信息 系统即可启动自动审核与拨款流程 实现“零跑腿、线上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