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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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1 09:03
转制文化企业认定方式 - 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并发布名单 [2] - 地方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由地方各级宣传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并抄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2] - 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需完成企业法人登记,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核销事业编制 [2] 转制文化企业变更管理 - 已认定发布的转制文化企业名称变更但主营业务未变化的,需持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同意变更函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2] - 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转制文化企业需重新认定 [2] 转制文化企业上市条件 - 需根据相关部门批复进行转制并完成企业法人登记 [2] - 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需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2] - 需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2] - 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2] 转制文化企业办理方式 - 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2] - 需提供转制方案批复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