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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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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验:提升综合执法效能,要处理好这六个关系
中国环境报· 2025-05-15 13:45
北京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 执法体系架构 - 北京市设立8个综合执法队伍,覆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文化、农业、应急、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8大领域,承担市、区两级行政执法职能 [1] - 综合执法队伍除本领域职权外,还整合药品、商务、教育等10个部门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发展改革、住建等5个部门的部分处罚权 [1] 执法效能提升措施 监管协同机制 - 建立"两张清单"制度,打通综合执法事项与行政检查事项,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队伍的协同重点 [1] - 完善行政检查计划、案件移送、重点任务实施等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职责衔接 [1] 执法标准化建设 - 上级部门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文书格式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跨区域执法标准一致化 [2] - 对重大跨区案件实施统一查处,行业专项执法实行统一调度 [2] 科技赋能执法 - 推动非现场监管全覆盖,提升非现场监管比例,基于投诉举报、舆情等数据构建行业风险模型 [2] - 整合全市政务大数据资源,依托市级综合平台实现执法全流程信息化,支持风险监测与精准执法 [3] 执法重点优化 - 聚焦中央/市政府关注领域、高风险隐患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通过"高频执法事项结构分析"等指标动态调整执法方向 [3] - 开展"小切口"专项治理,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提升执法质效 [3] 行业治理联动 - 执法队伍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和问题抄送制度,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制定治本措施 [3] - 行业管理部门发布合规指引,开展作风风险评估,提升行业整体合规水平 [3] 注:作者单位为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