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召开与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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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03-03 18:00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6]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6] - 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提案相关规定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5]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6] 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7] - 公司对自身项目投资、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8] - 公司与其关联法人达成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22]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22]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及投票 - 股东大会召开地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可现场或网络投票参会,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需在会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33] 股东大会主持及流程 - 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不能履职时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7]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37]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37] - 主持人宣布开会后需报告到会股东及代理人情况、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等事项[38] - 主持人可对列入议程的议题和提案采取先报告、集中审议、逐项表决或逐项报告、逐项审议、逐项表决的方式[40]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需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需述职[40] 表决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0] -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42]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4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6]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4]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56] - 股东大会决议应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至少一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57] - 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定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55] - 股东大会对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除此外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50]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即下午3:00[50]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执行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大会报告[58] - 董事长对除监事会实施外的股东大会执行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59] -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信息主要由董事长负责,或由董事长授权的董事负责,董事会秘书为指定对外发言人[60] - 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为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60] - 公司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6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60]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同意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时,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6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原《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63]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63] - 本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63]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