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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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氯化钾颗粒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智通财经· 2026-04-24 16:54
核心事件 - 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批准氯化钾颗粒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的补充申请通知书 [1] - 公司成为氯化钾颗粒的上市许可持有人 [2] 交易背景与协议 - 2023年8月,公司与广州艾格生物科技签订了氯化钾颗粒的生产技术及持有人转让合同 [1] - 合同约定广州艾格将拟取得的该药品生产批件及所有商业化等MAH权益一次性全部转让给公司 [1] - 公司根据合同向广州艾格分阶段支付相关转让费用 [1] 审批与法律程序 - 2026年3月,公司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补充申请并获受理 [2] - 2026年4月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审评结论符合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要求 [2]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1] 产品信息与市场 - 氯化钾颗粒用于治疗和预防伴或不伴代谢性碱中毒的低钾血症 [2] - 该产品属于2025年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 [2] - 2025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氯化钾销售额约为人民币7.9亿元 [2] 对公司的影响 - 获得该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资格,有利于丰富公司制剂产品系列 [2] - 获得该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资格,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