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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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非法购进药品等,国家药监局公布5起“清源”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快讯· 2025-06-19 17:07
药品经营违法违规案例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稔山镇燕记药店因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经批准变更仓储许可事项、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30万元、责令关闭私设仓库、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 - 江西省新余市渝亲大药房有限公司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并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61万元、罚款22.41万元[3] - 浙江省杭州市顾之家大药房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销售处方药被处以罚款4万元[4] - 张某某通过微信无证销售未经注册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被处以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74万元[5]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众康行续荣诊所未经许可销售网络禁售药品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6] 药品经营合规要求 -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并保持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8] -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8] -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只能销售至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再转售至医疗机构不得零售[9] 药品网络销售规范 - 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应当严格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4] - 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所列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6] - 网络销售药品需在显著位置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