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高管薪酬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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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 北矿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以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1] 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总法律顾问 总工程师等董事会聘任人员 [1] - 公司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参照本办法执行 [1] 薪酬分配原则 - 薪酬分配以公司经营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及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1] - 遵循责权利相统一 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 标准程序公开及分配公正的原则 [1] 管理机构与审批流程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 [2]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2] 董事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 经股东会审议后按季度发放 不享受其他报酬及社保待遇 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2] -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2]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 - 内部董事按岗位对应薪酬办法执行 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2] - 基本工资根据教育背景 从业经验 工作年限 岗位责任 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 按月发放 [2] - 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 根据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工作业绩核定 [2] 薪酬调整与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 薪酬按月计算 [3] - 出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损害公司利益 重大决策失误或无法履行职责等情形时 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3] - 薪酬体系随公司发展战略及外部环境变化调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议变更激励条件并报董事会批准 [4] - 兼任多个职务时执行较高职务薪酬标准 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4] - 经审批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薪酬补充 [4] 附则规定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4] - 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4]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废止2020年4月版管理办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