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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所(上海)收警示函!
梧桐树下V· 2025-12-15 11:36
文 /旋风 12月10日,福建证监局 公布《关于对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 国浩律所(上海) 对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0160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提供证券法律 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内核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核查验证 程序不规范。一是现场查验笔录未经被调查的自然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名,部分笔录律师未签名。二是 部分网络查询未制作查询笔录。三是未就部分回函不一致事项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四是对发行人是否 存在对外重大担保、金额较大其他应付款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有关资格或一定期 限内职业经历的查验不到位。三、工作底稿制作不规范。一是未保存部分函证客户、供应商邮件回执, 部分工作底稿无落款日期,大部分工作底稿未注明来源。二是未标明目录索引和页码,大部分工作底稿 无经办律师签名、未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14285 | ਜੋ 崇 | 行政监管措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