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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所因亚联机械上市项目收警示函 平安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6-02-03 14:17
监管措施 - 吉林证监局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因其在为亚联机械IPO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时存在核查程序及法律意见书不规范的问题 [1][2][5][6] - 核查验证程序不规范的具体表现包括 面谈笔录无律师签名 未就实地调查情况作成笔录 未就查询事项制作查询笔录 [1][5] - 法律意见书不规范的具体表现包括 部分章节仅发表结论性意见 未载明相关事实材料 查验过程及结果等必要内容 [2][6] 亚联机械(001395.SZ) IPO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发行总股数为2,181.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发行价格为19.08元/股 [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613.48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36,178.33万元 净额比原计划少3,887.37万元 [3] - 原计划募集资金40,065.70万元 拟用于人造板生产线设备综合制造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 [3] -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5,435.15万元 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为3,475.36万元 [4] 公司基本信息 -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4] - 公司曾用名为敦化市亚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资本8,724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6,543万人民币 [4] -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 保荐代表人为盛金龙 王裕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