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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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展示解决跨境争议独特优势 成功办结首宗“港资港仲裁”案件
深圳商报· 2025-08-22 07:20
仲裁机构业务发展 - 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为首家内地机构在香港设立的独立仲裁机构 [2] - 自成立以来累计办理54宗仲裁案件 涉及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7.7亿元 [2] 跨境争议解决机制创新 - 首次实现"港资港仲裁"模式 当事人包括深圳港资企业与内地自然人 [1] - 采用"双城两院"仲裁员名册 仲裁地为香港而开庭地点在深圳 [1] - 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体法 体现"六双"差异化制度优势 [1] 政策落地实施 - 基于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2月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适用的批复文件 [1] - 该案为批复发布后首例"港资港仲裁"案件 彰显大湾区跨境争议解决机制创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