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避税
搜索文档
近三年境外收入自查倒计时!CRS背景下,藏钱海外避税已成过去式
搜狐财经· 2026-01-25 16:19
税务监管政策导向 - 税务部门明确要求纳税人需对近三年境外所得开展全面自查 这释放了在CRS信息交换深化背景下税务监管升级的重要信号 [2] - 此次聚焦“近三年”是双重态度的传递 一方面是辟谣释善意 依据《税收征管法》一般税款追征期为3年 税款金额10万以上可延长至5年 此次限定近三年相当于主动限缩追征范围 另一方面是监管动真格的官宣 意味着过去依靠“藏钱海外”规避个税的时代已彻底终结 [2] - 自查是税务机关给予纳税人的容错机会 自查阶段结束后 必将启动全网范围的详查与严查 侥幸逃避征管的可能性很小 [3] 监管覆盖的收入与资产类型 - 自2017年中国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式启动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起 个人海外存款、投资分红、房产租金等资产动态及收益情况 国内税务机关已能通过跨境信息交换掌握 [2] - 纳税人需重点梳理的境外收入类型包括 境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 海外投资分红、股权及基金收益 境外房产租金、财产转让所得 以及其他境外金融账户产生的利息、偶然所得等 [3] - 在香港、新加坡等低税地区取得收入的人群需格外警惕 这类地区属于CRS信息交换核心区域 且与国内税率差异较大 潜在补税空间及监管风险均处于高位 是此次自查及后续严查的重点对象 [5] - 持有离岸公司、海外信托、跨境投资账户的人群 因资产架构相对复杂 需额外梳理资产收益的涉税属性 精准区分各类所得的申报范围 [5] 合规申报的核心要求与差异 - 主动补报与被查处的核心差异显著 主动补报大概率仅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无需承担罚款 更不会影响个人征信 若被税务机关查处 不仅要足额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还将面临高额罚款 征信也可能留下污点 后续跨境金融活动、出入境等均可能受到限制 [3] - 中国税收居民的判定核心在于“习惯性居住”原则 即户籍、家庭、经济利益根基是否在国内 即便长期在海外工作、学习 只要最终计划返回中国生活 就属于中国税收居民 需依法对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履行申报义务 此外 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满183天 同样属于税收居民 需合规申报全球所得 [4] - 税法明确规定境外税收抵免政策以避免双重征税 但需满足两大核心条件 一是主动申报 需在个税申报时如实填报境外所得及已缴税额 二是凭证齐全 需妥善保留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或纳税记录 作为抵免依据 [4] 行业影响与专业服务需求 - 境外所得申报涉及税收居民身份判定、所得定性、抵免额度计算、凭证整理等多个专业环节 任一环节出现失误 都可能导致多缴数万甚至数十万元税款 严重时还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5] - 若存在不确定自身是否为中国税收居民、境外收入类型复杂(如股权、信托收益)不知如何梳理、境外已缴税但凭证不全无法确定抵免额度 或已收到税务机关自查提醒及问询通知等情况 建议及时寻求专业人士协助 [5] - CRS时代 海外资产的核心逻辑已从“隐藏”转向“合规” 主动开展自查、依法完成申报 是对辛苦积累财富的最佳保护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