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加价
搜索文档
“转供加价” 加到何年何月
新浪财经· 2026-02-13 05:3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与地方政策持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转供电及转供水加价现象,政策红利未能完全直达终端用户[1] - 转供电加价问题屡禁不止,主要因转供主体为图省事将运营成本计入水电单价、监管依赖用户投诉、产权归属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6] - 解决“转供加价”顽疾需加强核查,并建立价格公示与追溯机制,强制公开收费明细以提升透明度[6] 事件一:宝坻区灵秀丽苑转供电加价 - 宝坻区灵秀丽苑36号楼商住两用房居民被物业收取高额电费,最初每度电1.6元,后降至1.3元,仍远高于直供电楼栋[2] - 该楼100多户居民多次投诉,相关部门答复因商住两用性质执行商业电价,但商业用电峰时段每度约0.8元,谷时段约0.4元,平均约0.6元,物业加价近一倍收费[2] - 宝坻区住建委及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天津市中源天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将运营维护费、合理线损等成本纳入电费一并收取的行为,收费方式不当[3] - 事件已由宝坻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处理,经协调后电价已再次下调至每度电1.06元[3] 事件二:武清区翠庭雅苑转供水加价 - 武清区翠庭雅苑物业将电价从每度0.49元上调至0.59元,水费按5.9元/立方米收取,比天津市居民水价标准4.9元/立方米高出1元[4] - 陈咀镇政府回应,小区属农业用电并采取转供电方式,电力公司向物业收取电费约0.6元/度,物业按0.59元/度收取基本收支平衡[4] - 水费超标因历史遗留问题由物业代收,存在不合理情况,镇政府已推进水表智能化改造,已完成约4000户,翠庭雅苑预计今年4月完成改造,届时居民可按标准水价自主购水[5] 转供加价问题的成因分析 - 物业服务企业等转供主体为图省事,常将设施损耗、管理运营等成本直接计入水电单价,相比调整物业费或租金阻力更小[6] - 转供收费行为隐藏在日常管理中,监管主要依赖用户投诉,且水电设施产权不属于电网或供水公司,为加价提供了可能[6] - 终端用户对水电政策及分摊方式了解有限,信息不对称明显,维权成本较高,助长了加价行为的长期运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