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经营和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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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 重大经营和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投 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 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对公 司重大经营和投资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裁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 化、投入产出效益化。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本条第(一)项所述购买合同是指公司接受劳务、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合同;销售合同是指公司提供服务、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出售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