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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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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泰: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0
防止资金占用制度的核心内容 - 公司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明确禁止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式 [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代垫费用、无偿拆借、代偿债务等12种具体情形 需严格防范 [1][3] - 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 明确结算期限 禁止变相财务资助 [1] 资金占用的具体形式 - 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采购、销售、劳务等关联交易形成的资金占用 [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无偿拆借、代偿债务等12类行为 其中"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模式被明确禁止 [1][2][3] 内部管理机制 - 财务部、审计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 审计委员会指导检查工作 [1] - 按月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汇总表 杜绝异常占用现象 [1] - 闲置资产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时需签订协议并收取合理费用 [1] 责任主体与追责机制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可组建专项工作小组进行日常监督 [1] - 独立董事需重点关注资金异常 发现情况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1][4][5] -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应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 关联方需以现金或资产清偿 [1][5][6] - 对违规人员可采取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罢免董事职务 [6] 特殊情形处理 - 控股子公司担保需经子公司及母公司双重审议程序 [1]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6] - 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 董事需承担连带责任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