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保本理财投资管理

搜索文档
亚厦股份: 非保本理财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9:1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非保本理财投资管理制度 旨在加强自有闲置资金的投资管理 控制风险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1] - 制度明确投资原则 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1][2][3][4][5] 投资原则与定义 - 非保本理财投资指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不担保本金和收益的理财产品 属短期投资行为 [1] - 投资需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 选择信用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1] - 禁止通过理财投资规避审议程序或变相提供财务资助 [1] 决策与审批机制 - 投资额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1] - 投资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或需股东会审议的 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高频交易可对投资范围 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 额度使用期不超过12个月 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授权额度 [2] - 多部门联合组成理财评审小组(财务部 证券部 投资部 法务部)负责调研 风险收益分析及可行性报告 [2] - 理财决策小组(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公司高层)拥有最终决策权及一票否决权 [2] 实施流程 - 财务部根据现金流 利率及市场状况提出理财需求 [3] - 每笔理财至少选定三家受托机构 经法务部合同审查后由决策小组确定最终方案 [3][4] - 理财评审小组跟踪投资进展及安全状况 提交定期或非定期报告 异常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4] - 理财到期后财务部需及时确认本金收益收回并进行账务处理 [4] 风险控制措施 - 存续期内最高资金占用总额不得超过股东会授权额度 [4] - 实行集体决策机制 多部门联合参与评审与决策 [4] - 所有理财合同需经法务部门审查 明确金额 期限 投资品种及双方权利义务 [4] - 指派专人跟踪风险 出现募集失败 提前终止 受托方财务风险等情形需及时披露并采取应对措施 [4] - 审计部负责监督审批 操作 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 核实账务处理 [4][5] 信息披露与报告 - 理财评审小组每月结束后10日内编制投资报告 向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总经理及董事长汇报 [5] - 每笔理财购买完毕后1日内 财务部需向证券部提交购买汇总表 回单及协议等资料以供披露 [5] 其他规定 - 相关工作人员及金融机构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 禁止泄露理财方案 交易及资金状况等信息 [5]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需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制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