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申报享受协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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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丨非居民企业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享受协定待遇?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21 09:46
非居民企业税收业务电子化办理流程 - 首次办理与非居民企业相关的跨境税收业务,需要采集非居民企业的基础身份信息 [3] - 扣缴义务人可通过企业业务身份或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模块进行操作 [4][7] - 在“非居民企业信息(扣缴义务人)采集”界面填写信息并保存,其中非居民企业居民国(地区)纳税编码为关键信息,一经提交无法修改,录入前需事先获取并谨慎操作 [6][7] 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流程 - 办理流程为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 [8] - 在管理界面点击【新增合同】,进入填写界面选择“支付所得类型”、“收款人类型”并填写信息,红色*项为必填项 [9][10] - 填写完毕后进入“附列资料列表”界面,上传符合格式的资料并提交,完成后系统将生成“系统合同编号” [12] 申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流程 - 以办理扣缴申报为例,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13]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法定源泉扣缴”或“指定扣缴”,系统会自动弹出已登记的合同信息采集清单供选择 [14][16] - 需下拉选择“享受协定待遇”,填写“享受协定待遇减免税额”,并点击【享受协定待遇表】进行填写 [18] - 在填写完【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2019年版)】后,需点击左侧【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进行填写,完成后提交申报 [20]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备查资料要求 - 需留存由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开具的、证明非居民纳税人取得所得的当年度或上一年度税收居民身份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22] - 需留存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 [22] - 享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协定待遇的,应留存证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相关资料 [22] - 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按照要求提供时应附送中文译本,并对译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2]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 发生应税交易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则为开具发票的当日 [28] - 发生视同应税交易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 [30] -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32] -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33] 特定业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日 [35] - 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35] -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完成权属登记或者实际交付不动产即视为转让完成,两者皆有时按孰先原则确定时间 [35] -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待实际收到利息时再缴纳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