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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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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 ST尔雅及实控人将被罚款750万元
中国经营报· 2026-01-10 10:05
行政处罚与违规事实 -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6年1月9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 处罚原因为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2] - 湖北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0万元[2] - 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继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50万元[2] - 对时任总经理、董事段雯彦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50万元[2] - 对时任财务总监赵娜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70万元[2] 关联方与资金占用详情 - 案涉期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北京中纺丝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 - 北京中纺丝路为材谷金带(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2] - 公司、北京中纺丝路和材谷金带均由郑继平实际控制[2] - 北京中纺丝路、材谷金带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 -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公司及子公司以开展业务等名义通过其他5家公司支付资金[2] - 相关资金在郑继平授意下流入关联方北京中纺丝路、材谷金带[2] - 发生资金往来共计10372万元[2] - 资金被用于郑继平及其关联方日常经营或归还欠款[2] - 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2] 信息披露违规与影响 -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3] - 2022年11—12月发生额为7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2%[3] - 2023年上半年发生额为32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3] - 截至2023年8月15日,公司已收回上述资金及相关资金补偿款10592万元[3] - 公司未按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3] - 导致其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