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养老服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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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高院院长贾宇: 加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 推动形成全链条治理体系
证券时报· 2026-03-04 23:13
全国人大代表贾宇关于专利恶意诉讼与预付式养老服务的建议 -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提出两项建议,一是加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二是完善预付式养老服务立法 [1] 规制专利恶意诉讼 - 专利恶意诉讼主要表现为拆分证据反复起诉、明知权利瑕疵仍起诉、不当申请保全、在商业关键节点进行“专利狙击”等行为,将专利异化为打压对手的工具,阻碍关键核心领域创新 [5] - 建议构建“识别—惩戒—预防—协同”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1][5] - 建议构建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推动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建立常态化案件信息互通,强化对恶意举报和诉讼的源头识别与联合惩戒 [6] - 建议探索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覆盖专利申请人、代理机构等的信用档案,将恶意诉讼主体纳入“警示名单”进行全流程重点监管 [6] - 建议建立专利权数据查询库,整合行政与司法领域的专利审查、无效宣告、侵权判决等数据,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6] - 建议制定和完善行业自治规范,引导重点行业协会制定商业关键节点的专利风险应对指引,组织专家评估并提供法律支持 [6] - 上海法院近年来妥善审理了一批涉及专利恶意诉讼的纠纷,注重“惩恶”与“护权”的平衡 [8] - 上海法院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保护,过去一年审结涉AI智能体、智能网联汽车、计算机软件等技术领域侵权纠纷5440件 [8] - 2025年,上海全市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赔偿金额20.3亿元,其中判决支持原告惩罚性赔偿请求的46件案件判赔金额共计1.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4%和50% [8] - 上海法院还加强平台经济、数字文创等领域司法保护,审结涉数据产权、网络交易、影视动漫等案件,并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9] 完善预付式养老服务立法 - “预付式”养老服务在实践中被部分经营者异化为“圈钱工具”,存在预设不公平退费条款、资金脱离监管、名为养老实为卖房、虚假宣传集资诈骗等问题 [11] - 建议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对格式条款公平性作出规定,禁止养老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限制老年人解约退费权利 [12] - 建议明确将新型预付式养老机构(如康养社区、老年公寓)及其运营资金纳入监管体系,规范收费标准并明确资金监管主管单位 [13] - 建议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增设条款,明确“不得以养老名义变相从事房地产销售业务” [13] - 建议严惩虚假宣传,禁止以高息回报等诱导性手段骗取老年人资金,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增设相关禁止性条款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