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与精准防范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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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推动“事前预防型”公共安全建设
新浪财经· 2026-01-03 02:2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公共安全治理模式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 这一转型通过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来推动 强调法治化、系统性和技术赋能 [1][2][4] 法律与政策框架的转变 - 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推动转型的典型 其总则新增“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的表述 并在处置原则中新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坚持依法科学应对”的要求 [2] - “事前预防”理念通过立法被强化 已增设于《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总则篇章 并将法律干预节点大幅前移 [2] - 法律修订注重“堵”与“疏”的协同 例如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在禁止电动自行车在特定区域充电的同时 规定建设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 风险降低效果立显 [3] 风险预警与防范的法治化举措 - 风险预警和精准防范需要法治化 核心是推动风险监测判断、响应预控等环节的法治化 [4] - 建议增补物联网传感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风险监测的规范使用制度 [4] - 需要确立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标准流程、指标体系、等级划分和负责机构 对重大项目风险应由独立第三方机构依法评估 [4] - 法律规则需根据风险等级、区域特点、行业不同进行差异化设计 从“一刀切”转向“分区分级” 同时法律需从“静态规则”转向“动态响应”以适应风险的动态性 [6] 多元主体责任体系的构建 - 公共安全建设需要多元主体协同 需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严密责任链条 避免责任虚化 [7] - 法律需厘清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权责 并明确主体间的协作关系 强化法治化的权责衔接 [7] - 对未依法履行法定预防责任的行为 即使未导致事故也应依法处罚 例如对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的责任人给予处分 事故调查需倒查预防环节的失职责任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