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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花钱给明星应援支付的钱款能追回吗(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 2025-09-18 06:22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一名14岁未成年人在未实名认证的线上平台使用亲属手机号注册账号,在明星应援团队负责人经营的店铺进行多次非理性消费,总金额达6万余元[1] - 法院认定该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消费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未获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案涉合同无效[1] - 法院援引2021年中央网信办通知,指出被告行为违反严禁未成年人打赏、应援消费的规定,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违背公序良俗[1] - 法院判决双方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酌定被告返还原告4.36万余元,原告监护人因未妥善履行监护职责亦承担部分责任[2] 行业运营模式与风险 - 线上平台存在无需实名认证即可购物的机制,为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提供了便利[1] - 存在以出售明星周边物品为表象,实际变相为明星艺人打榜筹集资金的商业模式,该模式引导并放任未成年人进行应援消费[2] 监管与合规要求 - 监管机构已明确要求严禁未成年人参与打赏、应援消费等活动[1] -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需牢固树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规[2] - 明星经纪公司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被呼吁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网络环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