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周边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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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孩追星一月花费6万多,“在应援团负责人店铺夜间消费”,法院:看似卖“周边物品”,实则变相为明星筹资,判其返还43600元
新浪财经· 2026-01-22 19:21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一个具体司法案例,揭示了“饭圈”文化中存在诱导未成年人进行非理性消费的乱象,特别是通过线上平台高价出售明星周边物品并变相为艺人打榜筹集资金的商业模式,该行为已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交易[3][4][6][8] 案件与商业模式分析 - 案件涉及一名2007年出生的未成年粉丝小童,在数月间于线上平台消费近**15万元**,其中仅一个月就在特定店铺消费**6万余元**,消费多发生在夜间[4][6] - 店铺经营者阿伟(1999年出生)在某线上平台注册店铺,专门高价出售偶像团体成员A的周边物品,并将店铺所得用于购买该艺人的应援专辑,以获取专辑附赠的打榜投票权,这是一种变相为明星艺人筹集打榜资金的商业模式[4][8] - 法院认定该交易合同无效,一审判决阿伟返还小童**43600元**,二审维持原判[8] 行业影响与监管指向 - 文章指出,畸形的“饭圈”乱象正在影响和诱导大量金钱观尚未形成的未成年粉丝,导致其进行“真金白银”的非理性消费[3] - 该案例揭示了部分线上平台及商家利用粉丝经济,通过销售周边产品捆绑打榜权益的运营模式存在法律风险,可能面临交易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后果[8]
14岁女孩追星一个月消费6万余元 数月消费近15万元
搜狐财经· 2026-01-22 09:11
行业与公司运营模式 - 线上平台存在店铺专门高价出售明星周边物品 这些店铺的销售收入被用于购买明星应援专辑以获得附赠的打榜投票权 实质上是一种变相为明星艺人打榜筹集资金的模式 [2][3] - 法院认定 提供明星周边物品及服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 其行为表面是销售 实际是变相打榜筹资 [3] 消费者行为与争议 - 未成年粉丝在金钱观未形成时 可能进行非理性消费追星 案例中一名2007年出生的未成年粉丝使用他人手机号注册账号 在数月间于多家店铺消费近15万元 [2] - 该未成年粉丝在其中一个店铺 短短一个月内消费了6万余元 且消费多发生在夜间 [2] - 未成年人的大额消费行为引发法律纠纷 其监护人主张交易无效并与平台及网店协商返还款项未果后诉至法院 [2][3] 法律判决与影响 - 案件争议焦点之一是涉案合同效力的认定 [3] - 法院一审判决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阿伟向未成年消费者小童返还43600元 二审维持原判 [3]
畸形饭圈文化诱导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如何多措并举治理“隐秘的角落”?
央广网· 2026-01-19 18:09
行业核心观点 - 移动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触网”呈现低龄化、常态化特征,社交媒体和视频平台已成为其成长的重要环境,但伴随而来的不良信息、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乱象严重影响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 [1] - 在饭圈文化中,“为爱豆花钱”被视为粉丝天职,通过打投、买榜、送奢侈品礼物等名目进行频繁且金额巨大的集资活动,强化“花钱=爱”“消费=地位”的逻辑,吸引金钱观尚未形成的未成年粉丝投入,严重扭曲其价值观 [1] - 饭圈对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的诱导往往不是直接要求花钱,而是反复模糊情感支持与金钱付出的界限,使消费成为维持群体身份、避免被边缘化的手段,这已属于“网络欺凌”的范畴 [13] - 平台、资本与流量明星是“算法共谋者”,而粉丝是“猎物”,平台的推荐算法倾向于推送情绪激烈、争议性强的内容以带来高活跃度,并设计复杂的“打榜”规则、设置“解锁福利”等门槛,直接刺激粉丝进行非理性重复消费 [20] - 随着“清朗行动”推进,饭圈集资行为转向暗网、外链及暗语交流,取证追踪难度极大,治理成为一项长期且动态的工作 [20][24] 行业运作模式与消费行为 - 多数如站子、后援会、数据组等自组织的饭圈群体,会将打榜等深度参与偶像商业化的行为设定为粉丝的“硬性任务” [6] - 粉丝在相对封闭的社交群组内进行圈层化、组织化交流,内部存在“等级制度”,通过出钱、应援、打榜来表示对偶像的爱,花钱能在组织内获取更大话语权或成就感 [6] - 通过榜单、积分或数据排名,将支持行为转化为可量化、可比较的结果,规则本身提供竞争框架,群体内部不断的对比和提醒持续强化“差距感”和“压力感”,推动未成年人过度投入 [10] - 在艺人生日、纪念日或关键活动等被反复强调为“关键时刻”的节点,未成年人的情绪被集中调动,容易在情感裹挟下忽视自身承受能力进行消费 [10] - 有关“造梦”的话术多以日常交流和故事化叙述的方式反复出现,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在竞争心态与情感投射的双重驱动下,未成年粉丝通常把“氪金”行为理解为“参与偶像成长”“不掉队”的必要方式 [10] - 部分未成年粉丝将零花钱、压岁钱甚至家庭资金集中投入到打榜、应援或虚高价格的周边消费中,极易出现炫耀、攀比等行为 [14] - 个别不法分子以“内部渠道”“代购福利”等名义对未成年粉丝实施诈骗,被怂恿借贷、购买虚假偶像联系方式等套路层出不穷 [15] 典型案例与司法认定 - 案例:2007年出生的小童(未成年人)使用母亲和好友手机号注册账号,数月间在多家线上店铺消费近15万元,其中一个月内就在应援团队负责人阿伟的店铺消费6万余元 [2] - 法院认定:小童在短时间内的密集大额消费超出了其年龄和智力的认知,监护人也没有事后追认,缺少民事行为能力要件 [2] - 法院认定:被告阿伟在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后,仍然放任小童应援打榜、筹集资金,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2] - 法院认定:阿伟表面上提供明星“周边物品”及服务,实际上是变相为有关明星艺人打榜筹集资金 [4] - 法院认定:根据聊天记录,阿伟在出售产品时知晓小童是未成年人,但为增加销售金额、为明星购买投票权,以小童中奖为由对其进行奖励,主观上有放任其大额消费的情形 [4] - 判决结果:法院一审判决阿伟返还小童43600元,二审维持原判 [4] 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影响与风险 - 尤其对一些心理高敏感的未成年人,他们很在意从圈层得到正向反馈,但饭圈却对他们形成了系统性的“群体压力” [8] - 饭圈内部刻意营造“不平等”规则,新粉为获得认可和支持需按规则参与,未成年粉丝发现“职级”上升通道是可预见的,持续“付出”未来可能成为更有影响力的“粉头”甚至近距离接触明星,这对他们是“造梦” [8] - 一些未成年人长期处于“不花钱就不配参与、不够忠诚”的精神重压下,消费逐渐偏离兴趣本身 [13] - 不积极“氪金”的未成年粉丝常被扣上污名化标签,遭受言语暴力排挤甚至攻击,符合网络欺凌“权利不平等”和“蓄意伤害”的特征 [13] - 高强度的情感投入带来心理风险,一旦偶像出现负面事件或“塌房”,相当于情感寄托突然崩塌,容易出现强烈心理失衡,对学习和日常生活造成直接冲击 [15] - 部分未成年人在打榜、控评、刷数据等行为中长期充当“数据劳动力”,进行大量重复、无偿的线上劳动,导致学业受影响、现实社交能力下降 [15] - 饭圈内部基于消费金额形成的比较和压力可能会外溢到校园和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产生更深远的负面影响 [19] - 饭圈通过提供虚幻的归属感和成就感,填补了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的心理空缺 [20] 治理挑战与建议 - 治理难点包括社群封闭性带来的观察困境,以及相关行为会不断利用不同平台的产品功能,行为更加隐蔽 [24] - 行为呈现跨平台流转特征(如A平台讨论、B平台打榜、C平台传播),甚至有组织地跨平台流转,仅堵住一块其他地方继续流转,且线上线下联动增多,仅从线上观察不充分 [24] - 建议提升对变异话术、异常集资行为的技术识别能力,加强监管部门与平台之间的信息协作,并把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上日程 [24] - 建议对未成年人起到关键不良引导的个人和组织规定一定责任,目前除非有明确的违法行为,否则单就组织行为而言并无特别明确的法律责任落实,建议掌握行为规律、发现明确有害后果后可以去追责 [25]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系统性工程,需要父母、学校、多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帮助青少年树立看清真相、理性追星、合理消费等观念 [27]
孩子花钱给明星应援支付的钱款能追回吗(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 2025-09-18 06:22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一名14岁未成年人在未实名认证的线上平台使用亲属手机号注册账号,在明星应援团队负责人经营的店铺进行多次非理性消费,总金额达6万余元[1] - 法院认定该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消费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未获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案涉合同无效[1] - 法院援引2021年中央网信办通知,指出被告行为违反严禁未成年人打赏、应援消费的规定,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违背公序良俗[1] - 法院判决双方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酌定被告返还原告4.36万余元,原告监护人因未妥善履行监护职责亦承担部分责任[2] 行业运营模式与风险 - 线上平台存在无需实名认证即可购物的机制,为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提供了便利[1] - 存在以出售明星周边物品为表象,实际变相为明星艺人打榜筹集资金的商业模式,该模式引导并放任未成年人进行应援消费[2] 监管与合规要求 - 监管机构已明确要求严禁未成年人参与打赏、应援消费等活动[1] -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需牢固树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规[2] - 明星经纪公司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被呼吁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网络环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