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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全球税收秩序:“支柱二”五大安全港破局实操困境
中国经营报· 2026-01-16 15:14
全球最低税规则“支柱二”的进展与影响 - 核心观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并行安排”方案旨在优化全球最低税(“支柱二”规则)的实施,通过一系列安全港机制在坚持15%全球最低税底线的前提下,为各国税制差异与企业合规提供灵活适配空间,标志着规则从初期推行迈向精细化、常态化调整的新阶段 [1][3] “并行安排”方案的核心机制 - “并行机制安全港”(SbS安全港)主要针对最终母公司所在辖区已建立高标准税制的跨国集团,若辖区满足名义税率≥20%、实施15%以上最低税、覆盖全球所得等条件,可豁免收入纳入规则和低税利润支付规则的适用 目前美国因实施公司替代性最低税成为唯一明确符合资格的辖区,其跨国企业境外补足税义务大幅减轻 [2] - 除美国外,其他地区没有公开表示其税制可以适用SbS安全港机制,预计未来能从中受益的范围会非常有限 [2] - 方案还对最终母公司安全港、过渡性CbCR安全港延期、简化有效税率安全港和基于实质的税收激励安全港等四项安全港机制进行了创新突破,五大安全港各有侧重、相互补充,覆盖不同场景的涉税问题并提供实操性较强的解决方案 [2] “支柱二”规则的实施现状与效果 - 根据OECD测算,随着“支柱二”规则全面落地,全球利润转移规模下降比例超50%,全球企业所得税收入预计每年新增370亿美元 [3] - 截至2026年1月12日,全球已有超过70个辖区完成“支柱二”规则立法实施,覆盖欧盟全部成员国、英国、新加坡、加拿大等主要经济体 [3] - 2025年,中国香港正式启动全球最低税及香港最低补足税制度,标志着香港正式实施“支柱二”规则,成为亚太地区跨境税收治理的关键节点 [3] - 目前中国和美国两大经济体虽尚未公开国内立法计划,但“并行安排”方案为其税制协调预留了衔接空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