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Disclosure Suspension and Exem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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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碁微装: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3 19:1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规范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信息的披露流程 确保合规性并防止信息泄露 [1][2][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适用范围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包括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 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的经营信息 以及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其他情形 [2]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 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可采用代称 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 [3]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满足三项条件:信息未泄漏 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公司股票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3] 内部管理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需由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和董事长审批 通过后由证券部归档保管 期限为十年 [3][6] - 登记存档内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内部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涉及商业秘密的还需登记公开情况 认定理由 影响及知情人名单 [3][5] - 出现信息泄露 市场传闻 原因消除或交易异常波动时 公司需及时核实并对外披露 披露内容包括暂缓豁免事由 内部审核及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 [5] 制度执行与责任 - 未通过审核或审批的信息需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6]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违规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 [6]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解释和修订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与其他制度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9]
芯源微: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3 20:4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依法合规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同时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1][2] 制度制定依据 - 制度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程序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2] - 禁止通过信息披露、互动问答、新闻发布等形式泄露国家秘密或以涉密名义进行业务宣传 [3] 暂缓与豁免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 且需防止泄露 [3]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严重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 [3]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的涉密信息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 [4] 披露程序与要求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填写登记审批表 提交证券部并由董事会秘书审核 最终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5] - 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部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5] - 涉及商业秘密的还需登记信息是否已公开、认定理由、潜在影响及内幕知情人名单 [6]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需及时披露 并说明理由、审核程序及知情人证券买卖情况 [4] 档案管理与报告 -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归档 董事长签字确认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6]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6] 责任与修订机制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当暂缓或豁免披露行为采取惩戒措施 [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