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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 World Asset Tokenization (R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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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发文严管虚拟货币 首次明确RWA代币化定义|热聊
搜狐财经· 2026-02-07 23:26
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 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旨在完善监管政策体系,防范化解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3] - 政策出台背景是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死灰复燃,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投机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3] - 该政策是对2021年相关通知的修订完善,旨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并应对新的风险特征 [3] 对虚拟货币的定性及监管立场 - 重申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境内开展虚拟货币兑换、交易、代币发行融资等业务均为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 [5] - 延续2013年及2021年的禁止性监管立场,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稳定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境内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 [5]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5] 首次明确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定义与监管 - 首次明确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定义:即通过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或具有类似特性的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交易的活动 [5] - 境内未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同意,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或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5] - 仅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合规业务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同样不得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相关服务 [5] 强化跨境监管与维护货币主权 - 封堵跨境监管漏洞,明确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7] - 维护货币主权安全,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7] 对境内主体境外展业的监管要求 - 严格规范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进行监管 [9] - 境内主体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为基础开展类资产证券化、股权性质的境外业务,或开展外债形式的业务,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监管,所有此类业务均需经相关部门同意或备案 [9] - 强化相关机构合规管理,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服务需纳入境内母公司合规风控体系,相关中介及信息技术服务机构需建立健全合规内控制度并按要求报批或报备 [9] 政策落地与协同工作机制 - 构建央地协同工作格局,中央层面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健全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地方层面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常态化机制 [10] - 多维度强化风险防控,凝聚跨部门监管合力,从风险监测、资金流与信息流治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虚拟货币“挖矿”整治、违法犯罪打击、境内主体出境展业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 [10] - 行业协会需加强自律管理,共同筑牢风险防线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