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16
搜索文档
【锋行链盟】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核心要点
搜狐财经· 2025-10-04 00:23
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监管框架 - 股东减持需遵守美国证券法及纳斯达克交易所规则 核心监管框架包括锁定期 Rule 144 Section 16及反内幕交易条款[2] - 减持行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核心 通过多种规则实现股价稳定 规范流通 约束内部人交易及信息透明[4] 锁定期限制 - IPO后股东需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减持公司股票 期限通常为180天 部分案例可延长至270天 旨在稳定股价和保护投资者信心[2] - 员工期权计划参与者等部分股东可能有更短的锁定期 如120天 或因承销商豁免而提前解除[2] Rule 144规则要点 - Rule 144是针对受限证券和非受限证券减持的主要规则 受限证券包括IPO前获得的股票 员工期权行权所得及定向增发获得的股份[2] - 受限证券需持有至少6个月 若发行人为纳斯达克等报告公司 持有时间可缩短至6个月 非报告公司则为1年 非受限证券无强制持有时间要求[2] - 关联方每3个月减持量不得超过公司流通股总数的1% 或过去4周的平均周成交量 取较大者 非关联方无数量限制[2] - 减持前若减持量超过500股或价值超过1万美元 需通过Form 144向SEC提交通知 披露减持数量及价格区间等信息 且需通过经纪商进行[2] Section 16内部人规则 - Section 16适用于公司内部人 包括董事 高管及持有10%以上投票权证券的控股股东[2] - 内部人进行短线交易 即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 所得利润必须返还给公司[2] - 内部人每次交易后2个交易日内需提交Form 4 披露交易日期 价格 数量及持股变化 每年需提交Form DEF 14A汇总全年交易情况[2] 反内幕交易条款 - Section 10(b)-5禁止股东利用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进行减持 否则构成内幕交易[2] - 内幕交易场景包括减持前知晓未发布的利好财报 并购协议 重大合同 或利用即将披露的负面信息提前卖出[6] - 内幕交易后果包括民事赔偿 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以及刑事处罚 最高可处20年监禁[6] 关联方的额外限制 - 关联方指与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股东 包括持有10%以上投票权的股东 公司董事 高管的直系亲属或关联实体 及其控制的公司[6] - 关联方的减持不仅受Rule 144的数量限制 还需遵守Section 16的报告义务 若通过合并等方式获得股票 可能被视为受限证券需满足6个月持有期[6] 披露要求 - 内部人交易需在2个交易日内提交Form 4 披露具体交易细节 如卖出10万股 价格50美元/股 持股从10%降至9.5%[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需在持股变化超过1%时更新Schedule 13D/G文件 披露减持原因及未来计划[6] - 若减持量较大 如超过流通股1% 公司可能需通过8-K表格披露相关信息 如控股股东减持导致控制权变更[6] 大宗交易与例外情况 - 大股东通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如一次性卖出100万股 以避免对二级市场股价造成大幅冲击[6] - 大宗交易价格需符合纳斯达克的日内价格波动限制 如±10% 且经纪商需确保交易不会操纵市场 交易细节通常在收盘后通过Form T披露[6] - 例外情况包括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股票若符合持有期要求可正常减持 通过公司回购计划出售股份不受锁定期限制 员工期权行权后需遵守6个月锁定期[6] 外国股东的额外要求 - 外国股东需遵守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及全球共同申报准则 披露其美国证券持有情况[6] - 通过经纪账户减持需确保经纪商已向SEC注册并遵守信息披露要求 减持所得可能需缴纳预提税 税率通常为30% 可通过税收协定降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