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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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躲避推脱,不配合询问……证监会:顶格罚500万!
证券时报网· 2025-11-01 17:00
10月31日,证监会发布了2则内幕交易的罚单。一则显示,调查中,潘某东存在躲避推脱等不配合执法 人员询问等情形。在听证过程中,潘某东提出不配合调查相关认定的依据不足等申辩意见。证监会认 为,经复核,在案证据足以证明不配合调查执法相关认定。潘某东的内幕交易虽然亏损,但被证监会罚 款500万,属顶格处罚。 在另一则罚单中,被调查人也存在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等情形。 顶格罚500万 罚单显示,经查明,2024年1月10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资产重组的公告。该资产重组事项属于内幕信 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3年12月5日形成,公开于2024年1月10日。潘某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 2023年12月5日知悉内幕信息。 2023年12月8日至20日,潘某东利用他人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交易行为亏损。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和文件、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相关人员询 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认为,潘某东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 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另外,调查中潘某东存在躲避推脱等不配合执法人员询问 ...
证监会:顶格罚500万!
证券时报· 2025-11-01 16:45
文章核心观点 - 证监会于10月31日发布两则内幕交易罚单,对不配合调查及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彰显监管执法力度 [1][2] - 两起案例均涉及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违法行为发生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当事人申辩意见均未被采纳 [4][6][9][10] - 处罚结果体现“零容忍”态度,即使交易亏损也实施顶格罚款,对有违法所得者则没收并处以倍数罚款 [1][6][11] 案例一:潘某东内幕交易案 - 潘某东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23年12月5日知悉资产重组信息,并在12月8日至20日利用他人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但交易最终亏损 [4][5] - 调查过程中潘某东存在躲避推脱等不配合执法人员询问的情形,其提出的申辩意见均被证监会复核后驳回 [1][6] -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证监会对潘某东处以500万元顶格罚款,并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3][6][7] 案例二:张某明内幕交易案 - 张某明于2023年12月26日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随后在12月26日至2024年1月9日控制账户买入股票,获利15.22万元 [9] - 交易行为被认定为明显异常,表现为资金划转和交易时点与联络接触高度吻合、账户空置近4个月后突击买入、买入意愿强烈 [9] - 张某明在调查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情形,证监会没收其违法所得15.22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2][10][11] 监管依据与执法重点 - 处罚依据均为《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信息者的交易行为 [6][10] - 执法中重点关注不配合调查的行为,两案当事人均因此被认定情节严重,影响处罚力度 [1][2][10] - 违法所得计算及罚款金额设定有明确标准,无违法所得或不足50万元者处以50万至500万罚款,有违法所得者处以1至10倍罚款 [7][11]
罕见!躲避推脱,不配合询问……证监会:顶格罚500万!
券商中国· 2025-11-01 15:55
10月31日,证监会发布了2则内幕交易的罚单。一则显示,调查中,潘某东存在躲避推脱等不配合执法人员 询问等情形。在听证过程中,潘某东提出不配合调查相关认定的依据不足等申辩意见。证监会认为,经复 核,在案证据足以证明不配合调查执法相关认定。潘某东的内幕交易虽然亏损,但被证监会罚款500万,属 顶格处罚。 在另一则罚单中,被调查人也存在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等情形。 顶格罚500万 罚单显示,经查明,2024年1月10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资产重组的公告。该资产重组事项属于内幕信息。该 内幕信息不晚于2023年12月5日形成,公开于2024年1月10日。潘某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23年12月5 日知悉内幕信息。 2023年12月8日至20日,潘某东利用他人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交易行为亏损。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和文件、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 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认为,潘某东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 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另外,调查中潘某东存在躲避推脱等不配合执法人员询问 ...
90后券商员工内幕交易,被罚150万元
券商中国· 2025-11-01 13:22
内幕交易违规行为 - 谢某作为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腾景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24年10月31日知悉内幕信息 [2][3] -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2月26日)内,谢某操作账户买入腾景科技57,485股,买入金额246.66万元,最终卖出金额241.62万元,亏损约5万元 [2][3] - 谢某买入腾景科技的时点与其知悉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的形成、公开过程高度吻合 [4]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 谢某于2021年5月11日至2025年6月24日任职于某证券公司,系证券从业人员 [5] - 在2023年5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期间,谢某控制使用账户交易股票,除腾景科技外,累计买入金额716.71万元,累计卖出金额664.37万元,合计亏损49.65万元 [5] 监管处罚结果 - 青海证监局认定谢某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和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对谢某内幕交易行为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合计处罚153万元 [2][8] - 青海证监局经复核后对谢某提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认为其买入行为时点与项目推进节点高度一致,不能排除其主观利用意图,且量罚适当 [6][7][8]
涉案金额460亿元,受理案件10942件!中证协、北京金融法院最新发布
券商中国· 2025-10-31 10:28
案件受理概况 - 北京金融法院在2021年3月至2025年8月期间共受理证券商事案件10942件,其中2021年1861件、2022年3193件、2023年1759件、2024年2433件、2025年1-8月1696件 [3] - 证券纠纷收案数占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的44.47%,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 [3] - 同期审结证券商事案件10360件,其中2021年774件、2022年3932件、2023年1954件、2024年2536件、2025年1-8月1164件,证券纠纷结案数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39.49% [3] 案件类型分布 -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共10792件,在受理的证券纠纷案件中占据首位 [3] -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为10768件,占比高达99.8% [4] - 其他案件类型包括证券交易合同纠纷68件、证券回购合同纠纷29件、融资融券交易纠纷18件、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15件,其余案由20件 [3] 虚假陈述行为分析 - 虚假陈述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其中财务造假是最常见的违法行为 [4] - 从行为目的看,虚假陈述分为诱多型虚假陈述与诱空型虚假陈述 [4] 被诉责任主体 - 被诉责任主体范围多元化,除发行人外,投资者常同时起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中介机构要求连带赔偿 [5] - 2021年3月至2025年8月,案件涉及被诉发行人共计67家,形成67个系列案件 [5] - 在67个系列案件中,除发行人外被诉主体还包括32家发行人的董监高共计198人 [5] - 被诉的中介机构总计为45家,包括证券公司11家、会计师事务所19家、律师事务所6家、评估机构5家、资信评级机构4家 [6] 案件标的金额 - 受理证券纠纷案件标的总额达459.28亿元,其中2021年88.06亿元、2022年171.63亿元、2023年111.55亿元、2024年67亿元、2025年1-8月21.04亿元 [2][7] - 证券纠纷案件的案均诉讼标的额约为419.74万元 [2] - 个案诉讼标的额对全年总额影响较大,例如2023年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标的额27亿余元,某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20亿余元 [7] 发行人市场板块分布 - 67家被诉发行人案涉市场板块分布为上交所主板20家、深交所主板16家、创业板16家、新三板10家、北交所1家、港交所4家 [6] - 除科创板外,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证券案件对所有市场板块实现全覆盖 [6] 市场新情况与新问题 - 上市公司退市叠加证券欺诈将引发索赔案件,未来可能出现更多针对退市公司的证券欺诈民事赔偿诉讼 [8] - 大股东违规减持可能引发证券欺诈索赔,违规减持可能同时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并存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8] - 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民事索赔逐渐增多,相关民事责任认定规则正逐步建立和完善 [9]
香港法院就黄栢鸣内幕交易案定出审讯日期
智通财经网· 2025-10-24 18:44
黄否认就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前称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天马影视)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的控罪。 具体而言,大约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他涉嫌怂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进行天马影视 的股份交易,而他当时为天马影视的主席兼控股股东,掌握了他知道属有关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的消 息。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10月24日香港证监会消息,香港证监会早前对商人黄栢鸣(男)提起内幕交易检 控。经过今天的审讯前聆讯后,东区裁判法院已将有关的刑事审讯订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10 日进行。 法院今天延长黄的保释期限,以待进行下一次聆讯,条件是他:缴交200,000港元保释金;于所提供的 住址居住,并在住所有变更前通知警方及在离港前24小时通知香港证监会。 ...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4 02:21
重大资产重组终止 -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1] - 终止的交易为以现金方式购买新奥控股持有的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60%股权 [1] -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于2025年9月25日披露 [1] 内幕信息核查范围与期间 -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5年9月25日 [2] - 核查范围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为新绎游船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 [3] 相关人员股票交易情况 - 自然人王芸、刘德军、郭树青在核查期间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 - 相关自然人出具承诺函,确认其股票买卖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与本次重组无关,且未利用内幕信息 [4][5] - 非自然人西藏国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核查期间的买入行为系基于已披露的增持计划进行 [5] 核查结论 - 经核查,相关人员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被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 [6] - 该等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6] -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6]
明日复牌!605178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基金报· 2025-10-22 21:56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 - 时空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嘉合劲威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2] - 交易对方共19名,包括张丽丽、陈晖等自然人和合伙企业 [7]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30% [10] -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23.0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11] 公司股价异动与内幕信息 -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57.49%,剔除大盘和行业指数影响后涨幅分别为56.85%和51.13% [14][16] - 公司公告称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 [6] 交易战略意图与标的公司概况 - 公司拟通过此次交易切入半导体存储领域,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分享半导体存储及AI产业发展红利 [4] - 时空科技当前以夜间经济和智慧城市业务为核心,属于建筑装饰和装修行业,而嘉合劲威从事内存条、固态硬盘等存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18] - 交易完成后,公司计划以嘉合劲威现有市场布局为基础,进一步拓展企业级和工业级市场 [24] 交易双方财务表现 - 时空科技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持续亏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09亿元、-2.07亿元、-2.62亿元及-6627.46万元 [18][19] - 嘉合劲威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8月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73.63万元、4271.37万元、4229.18万元,2025年1-8月营业收入为11.23亿元 [20][2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1 03:52
交易终止概述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董事会会议,决议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ATZ Mining Limited 68.04%股权以及Felston Enterprises Limited 51.5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 [2] - 本次交易终止的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 [2] 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9月30日,即从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交易终止之日止 [2] - 核查范围包括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5] - 自查期间,共有4名自然人及公司回购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4] 股票交易行为分析 - 4名自然人声明其股票买卖行为基于公司已公开信息,属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6] - 公司回购账户买入股票系执行2025年2月25日披露的0.75亿元至1.5亿元回购计划,用于推动公司价值回归并注销股份,符合法律法规 [6] -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基于独立投资研究的正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 [7] 自查结论 - 根据中国结算的查询证明及相关方承诺,公司认为相关主体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 [8] - 除已披露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于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
防止收购等重大事项运作引发副作用
国际金融报· 2025-10-20 22:14
事件概述 - 天普股份公告显示,收购方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IPO,导致市场对天普股份借壳上市的预期破灭,公司股价在前期连续大涨后出现连续跌停 [1] -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交易存在因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等异常交易行为而终止的风险 [1] 资本市场制度短板分析 - 资本运作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完善,重大资产重组等信息披露门槛偏低,部分主体仅凭框架协议便仓促披露,且披露内容简略、对市场传闻澄清不及时 [1] - 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行为需加强规范,本案中四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易行为是否处于内幕信息敏感期存在市场分歧 [1] - 股票停牌机制过于僵化,在并购重组不确定性极高的案例中,收紧的停牌规则导致相关主体借机炒作股价,造成股价"过山车"式波动,凸显"该停牌时未停牌"的缺陷 [1] - 交易机制存在优化空间,现行涨跌停板制度虽抑制股价过度波动,但也可能诱发投资者的"打板"投机行为 [1] 制度完善建议 - 应健全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制度,待交易获得有权部门批准、核心前提条件基本满足、重大不确定性显著消除后再行披露,同时公布交易对方详情及后续计划以减少信息不对称 [2] - 优化停牌制度设计,在特定场景下,停牌对防范欺诈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应优先于复牌保障交易权的作用 [2] - 严格重大事项运作与内幕交易的挂钩机制,若相关主体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对尚未受理的重大事项申请应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暂停审核 [3] - 多措并举抑制非理性炒作,探索在相应板块取消涨跌停板制度,鼓励媒体与研究人员对异常波动进行监督,交易所可组织专业机构对明显偏离基本面的股价开展估值分析和风险提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