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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股份: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亚)
证券之星· 2025-06-26 03:00
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 公司提名刘亚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1] - 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背景、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信用记录的全面审查[1]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1][2][3] 独立性审查 - 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1]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5][6] 合规性确认 - 被提名人未受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7] - 最近36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7] - 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无明确结论[7]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相关工作经验[4]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如适用)[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8] 承诺事项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8] - 提名人授权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9] - 若被提名人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