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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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息+长贷+减负!我省出台专项金融支持措施→
新浪财经· 2026-02-08 22:24
政策核心内容 - 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并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一系列专项金融支持措施通过“扩面、优惠、延期、减负”的组合拳正式出台 [1] 扩大贷款对象 - 将连续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纳入支持范围 [2] 优惠贷款利率 - 个人客户贷款利率不高于3.5% [2] -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利率不高于4% [2] 延长贷款期限 - 个人类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专业合作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 - 对经营正常、信用良好的主体可办理无还本续贷,续贷后个人贷款累计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 - 专业合作社1年及以下贷款续贷次数不受限制,1年至3年贷款续贷须符合相关规定且期限不超过原定贷款期限 [3] 优化贷款担保组合 - 对100万元以下的个人贷款,优先以无抵押纯信用方式进行支持 [4] - 200万元以下的专业合作社贷款,可由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提供担保 [4] - 300万元以下的专业合作社贷款,可由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 [4] 保费补贴与财政贴息 - 省农担公司重点支持贷款需求10万至300万元(均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 - 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0.8%,其中用于土地流转和农机购置(农机经销除外)的担保费率不高于0.5% [5] - 对按时还本付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给予不超过实际担保费50%的补助 [5] - 对按时还本付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财政贴息政策给予主体不低于1%的贴息支持 [5] - 推行线上申请、线下审核,同步尽调、同步审批机制以简化流程并提高效率 [5] 强化信贷资源保障 -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优于其他业务先行安排调查、审查和审批 [6] - 优先安排信贷资金和规模,由农业银行承担与贷款相关的抵押登记费、评估费、监管费、公证费等费用 [6]
激活乡村发展空间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浪财经· 2026-02-06 04:1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围绕“乡村振兴如何跑出加速度”展开,报道了四川省两会代表委员就激活乡村发展空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产业等方面的具体建议,旨在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政策与实践路径 [1] 激活乡村发展空间 - 建议在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中给予基层更多支持,探索依法合规转变闲置校舍、村办公室等公益性资产用地用途的机制,为乡镇引进产业、培育新业态创造条件 [3] - 针对丘陵地区农业现代化短板,呼吁加大对丘陵专用小型农机、智慧农业设施的研发支持力度,同步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完善相关基础设施 [3]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但存在农场主缺乏现代农业经营经验的问题,制约了农场向标准化、精细化、品牌化转型升级 [4][5] - 建议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工程,构建分层分类发展体系,包括健全国家、省、市、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机制,并支持各类人员创办家庭农场 [5] - 建议加强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职业保障,提供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支持,并遴选有实力的机构承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增强联农带农能力 [5] 支持青年返乡与乡村产业 - 建议实施“乡村青年创业赋能计划”,由政府牵头设立乡村创业种子基金,扶持智慧农业、乡村文旅等新业态,并延伸城市“青年驿站”服务至乡村 [2] - 建议大力发展乡村“银发经济”,以乡镇为单位规划老年服务产业,推广“中心村老年食堂+自然村助餐点”模式,鼓励养老机构将非核心服务外包给返乡青年创办的经营主体 [2]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 指出四川不少县域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面临园区能级不高、龙头企业缺乏、产业链条短、要素保障不足等共性问题 [5] - 建议在更高层级(如市州范围乃至跨区域)进行系统规划,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整合资源,引导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实现集群化、集约化发展 [6] - 呼吁政策精准支持本土骨干企业成长,并着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加工企业,同时确保各项惠企政策及专项资金能够顺畅落地、精准滴灌 [6]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若干金融支持措施明白纸
搜狐财经· 2026-02-04 14:11
政策核心内容 - 政策旨在通过扩大支持范围、提供利率优惠、延长贷款期限、优化担保方式、提供保费补贴与财政贴息以及强化信贷资源保障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 [2][3][4][5][6][7][8] 扩大贷款对象 - 将连续从事农业相关经营活动2年以上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纳入支持范围 [3] 优惠贷款利率 - 个人客户贷款利率不高于3.5% [4] -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利率不高于4% [4] 延长贷款期限 - 个人类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5] - 专业合作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 - 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办理无还本续贷,续贷后个人贷款累计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5] - 专业合作社1年及以下贷款续贷次数不受限制 [5] 优化贷款担保组合 - 100万元以下的个人贷款,优先以无抵押纯信用方式支持 [6] - 200万元以下的专业合作社贷款,可由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提供担保 [6] - 300万元以下的专业合作社贷款,可由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 [6] 保费补贴与财政贴息 - 省农担公司重点支持贷款需求10万元至300万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7] - 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0.8%,用于土地流转和农机购置的担保费率不高于0.5% [7] - 对按时还本付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给予不超过实际担保费50%的补助 [7] - 对按时还本付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财政贴息政策给予不低于1%的贴息支持 [7] - 推行线上申请、线下审核,同步尽调、同步审批的简化流程机制 [7] 强化信贷资源保障 -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优先安排调查、审查和审批 [8] - 优先满足信贷资金和规模安排 [8] - 由农业银行承担与贷款相关的抵押登记费、评估费、监管费、公证费等费用 [8]
韩文秀:不能通过下指标、定任务、搞考核等方式硬推土地流转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04 12:19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部署 - 文件核心观点为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 解决“谁来种地”问题 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1]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 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 除贵州、西藏外 今年将在29个省(区、市)全面推开 [2] - 延包总原则为“大稳定、小调整” 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 不能推倒重来或违法调整 [2] - 对确需调整的特殊情形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在集体经济组织个别农户间适当调整 [2]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 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 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 [1] -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不能通过下指标、定任务或行政命令硬推土地流转 [3] - 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提升服务覆盖广度和深度 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轨道 [1][3] 促进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 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 提高集约化水平 向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绿色高效方向发展 [5] - 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 清理规范“空壳社” 发挥其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 [5] - 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 [1]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新浪财经· 2026-01-25 06:40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阐述了昆明市在“十五五”时期推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部署 核心路径是通过稳住就业增收渠道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和完善政策兜底体系 来推动全市各族群众在共同富裕进程中获得更多幸福感[1] 共同富裕的战略部署与目标 - 共同富裕被定位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 昆明市将“加快全方位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十五五”时期的重点任务之一[1] - “十四五”期间 昆明市践行共享发展理念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十五五”时期需从就业增收 利益联结和政策兜底三方面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1] 稳住就业增收渠道的具体措施 - 就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盘和最主要增收来源 需在高质量发展中开拓更大就业舞台和创造更多岗位[2] - 需完善灵活就业的体制机制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2] - 需持续优化创业环境 营造大众创业氛围 并通过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政产学研互动 以激活创新创业竞争力 确保群众稳定增收[2]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以带动农民增收 - 昆明作为拥有三个国家级脱贫县和广大农村地区的省会城市 推进共同富裕的短板在农业农村 需全力补短板 强弱项[3] - 全市已积极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的产业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 并通过试点示范取得可喜成效[3] - 未来需在“村党支部+”实践基础上 借鉴孟连县“334”机制 鲁甸县“631”机制 蒙自市“622”模式等做法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3] - 需构建政府 市场 社会协同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格局 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 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从事产业化经营 以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3] - 需创新利益联结模式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以提升带动增收能力 并建立全市风险保障基金和完善风险保障机制[3] 完善政策兜底体系以保障困难群众 - 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中之重 需加强基础性 普惠性 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4] - 需构建覆盖幼有所育 学有所教 劳有所得 病有所医 老有所养 住有所居 弱有所扶的政策保障体系[4] - 需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并针对人口老龄化趋势 推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 提前构建多元化 多层次 广覆盖的适老化产品与服务体系[4]
我市农业经营主体突破1.5万家
西安日报· 2026-01-07 17:01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 全市已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9906家、家庭农场3386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419家,总计超过1.5万家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速形成 [1] - 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国家级示范社24家,省级百强示范社40家,省级示范社94家,市级示范社256家,形成“国家级引领、省市级支撑”的示范梯队 [1] - 家庭农场培育成效显著,其中省级示范农场174家、市级示范农场66家,成为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重要纽带 [1] 政策支持与培育措施 - 农业农村部门将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产业提档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路径 [1] - 通过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完善激励跟踪评价体系,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搭建政策保障网 [1] - 深入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规范化运营水平 [1] 服务组织功能与效益 - 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服务,让农业生产更高效、更省心 [1] - 在分类培育策略推动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效益同步提升 [1]
大棚和牛羊都能当抵押物贷款了!三部门力挺乡村振兴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7 21:47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1] - 政策核心是将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转化为可抵押、可变现的“活资产”,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助力乡村振兴[1] 政策目标与背景 - 政策旨在解决农业经营主体因缺乏合格抵押物而面临的贷款难题[1] - 新政明确两类核心农业资产可重点用于抵押,直接破解融资痛点[1] 抵押资产范围 - 第一类为农业设施,聚焦于投资价值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设施,例如大棚、养殖舍等[1] - 第二类为畜禽活体,要求权属清晰,例如猪、牛、羊等[1]
2025年我国农村改革持续深化
新华社· 2025-12-17 23:17
农村改革深化与制度完善 - 2025年各地将持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改革以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1] -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巩固和完善 稳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水平 [1] - 着力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快速成长且多种经营方式相互融合 [1]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截至2024年底 全国家庭农场数量达395.2万个 农民合作社数量达203.5万家 [1] - 截至2024年底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性主体达111.1万个 服务小农户近9300万户 [1]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联农带农作用持续凸显 [1] 农村集体产权与土地制度改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运行 [1] -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持续健全 并通过专项整治取得重要阶段性明显成效 [1] - 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并坚持"以补定占"原则 [1] 宅基地管理与农民权益保障 - 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 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益 [1] - 明确农民可依法将合法拥有的闲置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以更好地维护土地和财产权益 [1] 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 -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且惠及面、覆盖面越来越广 [2] - 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不断健全 投融资主体日益多元、形式日趋多样、领域不断拓宽 [2] - 健全补贴、价格、保险"三位一体"的农业生产支持政策体系 突出粮食安全"国之大者" [2] 具体支持政策与实施 - 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2] - 连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 [2] - 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已全面覆盖 [2] - 上述政策稳定提升了农民种粮务农和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2]
漯河水益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12-16 14:45
公司成立与基本信息 - 漯河水益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奇芳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人民币 [1]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初级农产品收购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生物农药技术研发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卫生用杀虫剂销售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再生资源加工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化肥销售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肥料销售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农业机械销售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生物有机肥料研发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1] - 公司一般项目包括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 [1] - 公司许可项目包括农药批发 [1] - 公司许可项目包括农药零售 [1]
聚焦“人、地、钱”,四川为27.7万家家庭农场立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1 14:11
法规概述与核心目标 - 四川省制定《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 旨在通过法治手段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并激活资源要素 着眼于“促”和“活” [1] - 该条例共28条 涵盖家庭农场概念内涵、基本管理制度、政府职责及支持保障等内容 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 条例制定重在“明主体、优环境、提质量” 旨在构建系统化扶持政策体系 推动家庭农场向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转型升级 [2] 行业现状与定义 - 家庭农场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 并以农业农村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 - 截至2024年底 全国家庭农场达394.1万家 其中四川省有27.7万家 数量居全国第二位 [1] - 条例明确家庭农场是以农村土地为基础、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 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 对其实行名录管理 纳入名录者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 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 - 条例首次在省级法规层面明确家庭农场在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 - 针对“人、地、钱”等核心要素 集成人才培训、设施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保险创新、品牌建设等支持措施 [2] -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需为家庭农场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等服务 [2] - 通过推行信息化管理服务促进规范运营 并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农业 支持种养循环、产业融合等模式 [2] 发展预期与影响 - 该条例有助于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 营造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1] - 预期将推动家庭农场提质发展 使其成为保障粮食安全、带动小农户、提升农业竞争力的骨干力量 [3] - 发展家庭农场被视为开辟“谁来种地”新路径的重要力量 将为“天府粮仓”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