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生产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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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嘉控股收到由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发出的信件
智通财经· 2025-12-10 07:56
上市委员会决定与复核 -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25年12月9日通知和嘉控股,决定维持上市科的决定,认为公司不适合上市 [1] - 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公司股份买卖 [1] - 公司有权在2025年12月18日或之前,将上市委员会决定提交上市复核委员会申请复核 [2] - 除非公司申请复核,否则股份买卖将于2025年12月19日暂停 [2] - 公司正在审视决定并进行内外部讨论,以决定是否提出复核 [2] 不符合上市规则的具体原因 - 上市委员会认定公司未能维持足够的营运规模及具足够价值的资产以支撑其营运,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 [1] - 公司的核心焦炭生产业务自2021年10月起已暂停,且多次未能实施恢复该业务的计划 [1] - 过去两年公司仅从事焦炭贸易业务,产生微薄收入并取得净亏损 [1] - 上市委员会不认为公司的财务表现恶化为暂时性下滑 [1] - 公司未能证明其业务具有实质性、可行性及可持续性 [1] 公司业务与财务状况 - 公司最新的恢复焦炭生产计划仍处于初步阶段,并取决于获得进一步融资 [1] - 过去两年,公司业务仅限于焦炭贸易,收入微薄且录得净亏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