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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期住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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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傻眼,存在银行的钱取不出来?最新回应:已成立工作小组解决此事
解放日报· 2025-11-11 20:06
事件概述 - 客户持有银行1997年开具的两张三年期住房储蓄存单,每张金额为3000元,至今未能成功兑付 [1] - 银行方面因系统内无法找到存单底根,导致兑付流程被长期拖延,客户等待时间已超过三个月 [1][3] 银行处理过程与回应 - 银行初期回应称电脑系统内找不到该笔存单记录,要求客户等待后台核查信息 [1][3] - 在客户投诉后,银行成立由消保部牵头,包含渠道部、个金部、财会部、金科部等多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专门处理此事 [5] - 银行承认存根消失是银行系统方面的问题,并提及1997年经历多次系统更新,数据迁移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 [5][7] - 银行解释兑付需先分析出系统内找不到记录的原因,之后才能走营业外支出流程 [7] 问题根源分析 - 直接原因在于客户姓名中的生僻字“珮”在1997年银行字库中不存在,存单上手写修改后可能在该环节出现问题 [3][5] - 核心问题是银行系统经过多次升级转换后,这两张特定存单的底根数据丢失,而客户同年的其他存单及2004年的存单均能正常兑付 [3][5] 法律依据 - 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 [9] -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持有人以真实凭证为证据提起诉讼,如金融机构不能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法院应认定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义务 [10] - 法律观点认为,银行因自身原因找不到底单,在客户提供真实存单的情况下,负有立即兑付的义务,无需其他理由 [10]
上海阿姨傻眼!在大银行存款近30年,取款时却找不到了?
环球网· 2025-11-11 10:38
事件概述 - 客户顾女士持有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1997年的两张三年期住房储蓄存单,每张金额3000元,约定到期自动续存,至今本息合计约8000元(本金6000元,利息约2000元)[1] - 客户于2025年6月前往银行取款,被告知因存单时间较长,需后台核对信息,但等待三个月后银行仍未能找到存单底根,导致无法兑付[1][4][6] - 银行承认问题出在自身系统端,因客户姓名中的“珮”字在当年银行系统中不存在,存单使用了“单人旁的佩”并手动修改敲章,且在后续多次系统升级和数据迁移过程中可能丢失了数据[7][11][13][15] 银行处理过程 - 银行在客户投诉后成立了由消保部牵头,包含渠道部、个金部、财会部、金科部等多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专门解决此事[10] - 银行表示需要内部排除各种可能性,分析出系统数据丢失的具体原因后,才能走“营业外支出”流程进行兑付[15] - 建行上海市分行回复已派专人调取原始凭证,但由于工作量较大,仍需时间处理[20] 法律依据与行业规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18]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持有人以真实凭证为证据提起诉讼,如金融机构不能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则应认定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义务[18] - 律师指出,银行应见票即付,因银行自身原因找不到底单且无法证明存单不真实时,应立即兑付,无任何理由拖延[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