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搜索文档
已超1200亿元!各地公示拟用专项债收购土地节奏加快
证券时报· 2025-04-11 16:46
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总体规模与节奏 - 截至4月10日,各地公示拟使用专项债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总金额已超1200亿元,具体为1282亿元 [1][2] - 3月各地公示节奏明显加快,总金额约684亿元,环比2月增长29% [1][2] - 广东、四川、湖南三省已合计发行专项债金额约402亿元,占公示总金额约三分之一 [1][4] 各地区与城市分布情况 - 全国31个省市中有14个省市公示相关情况,广东省公示拟收储总金额接近500亿元,位居第一 [2] - 湖南、福建、四川、广西公示金额均超100亿元 [2] - 各城市中,惠州拟收储价格127.5亿元居首,柳州、天津、广州拟收储价格均超70亿元 [2] - 一二线城市公示地块合计102宗,拟收储总金额约277亿元,占比21.6% [2] 收购土地的具体特征 - 公示地块数量约850宗,总面积超4000万平方米 [2] - 住宅用地宗数占比超过60%,商办用地占比约26%,工业用地占比约7% [3] - 约80%地块成交时间集中在2020至2024年,其中2021至2023年地块居多 [3] - 用地单位绝大多数为地方国企,覆盖地方国企、央企和民企 [3] 收储价格与成交价比较 - 超50%的地块拟收储价格与成交价的比值在0.8至1.0之间 [3] - 约35%的地块比值在0.9至1.0之间,约16%的地块比值在0.7至0.8之间 [3] - 部分地块拟收储价格的折扣较大 [3] 政策背景与未来展望 - 专项债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2025年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之一 [4] - 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已于3月11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的细则 [4] - 预计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的配套政策将继续完善,各地发债节奏有望进一步加快 [1][4] 当前难点与政策建议 - 地方收购存量土地存在难点,包括专项债额度不清晰、收购价格难确定、被收购主体较为单一等 [4] - 政策建议包括以土地出让起拍价作为收购价格参考,以及聚焦核心城市/区域项目、丰富被收购主体等 [5] - 预计已公示地块的福建、浙江、山东等地发债节奏将有所加快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