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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四部门:设立5000亿元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额度
新华财经· 2026-01-20 13:35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核心政策 -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通知,旨在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1] 计划额度与实施周期 - 专项担保计划总额度为5000亿元人民币,将分两年实施 [2] 支持对象与条件 - 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贷款用途涵盖设备及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数智化改造、厂房改扩建、店面装修、经营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 [2] - 贷款用途亦包括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绿色、数字、零售等消费领域的场景拓展和升级改造 [2] - 申请企业需满足: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或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 风险分担机制 - 银行承担贷款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20%,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比例不高于80% [3] - 融担基金对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设置差异化分险比例:贷款期限1-3年,分险比例不超过30%;期限3-5年,分险比例不超过35%;期限超过5年,分险比例不超过40% [3] 担保费率与额度 - 中央财政支持融担基金再担保费减半收取,推动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 [3] - 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鼓励对符合国家战略的重点领域优质项目在额度上限内加大支持 [3] 风险容忍与补偿 - 融担基金将本计划内业务的代偿率上限由4%提高至5% [3] - 允许将贷款资金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追加为反担保物 [3] - 中央财政对融担基金实施本计划产生的新增代偿支出给予风险补偿 [4] 产品创新与资本补充 - 鼓励探索“供应链+融资担保”、“场景金融+数字人民币”等创新模式,开发中长期信贷担保产品,为重点产业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4] - 中央财政向融担基金注资50亿元,用于实施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股权投资与业务联动,并向成效较好的省级担保机构注资,政策支持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4] 组织实施与监管 - 财政部将加强对融担基金风险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强风控并履行风险分担责任 [5] - 金融管理部门将督促金融机构严格审核贷款用途并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 [6] - 地方财政部门将结合当地实际,通过风险补偿、奖补资金、担保费补贴等方式加大支持,并在绩效评价中纳入本计划业务规模、降费效果、就业贡献度、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 [7] - 融担基金需细化操作安排,优化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数字化平台功能,并加强对本计划业务的统计监测和动态分析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