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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置业2021年定向融资计划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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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暨收到《裁决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22:28
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 京汉控股因定向融资计划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要求京汉置业支付产品剩余本金人民币8820万元及违约金4604.76万元(暂计至2023年4月28日)[1] - 仲裁请求包括律师费 财产保全费 财产保全保险费 并要求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 - 同时要求确认对广州盛业投资持有的乐生活智慧社区服务集团1087.2万股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1] 仲裁裁决结果 - 裁决京汉置业支付剩余本金8389.6万元 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610.71万元(暂计至2024年10月15日 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 - 裁决支付律师费80万元 财产保全费4000元 财产保全保险费42959.23元[2] - 奥园美谷及奥园集团就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并确认申请人对1087.2万股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2] - 本案仲裁费842470.24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裁决为终局裁决且自作出之日起生效[2] 财务影响及处理 - 截至2024年末 临时管理人初步认定担保债权金额31066.35万元 其中暂缓确认金额13733.94万元[4] - 公司已针对该担保合同计提预计负债30445.02万元[4] - 具体处理结果及对期末业绩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3] 潜在风险及现状 - 因本案导致公司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 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4] - 若最终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可能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并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4] - 公司正处于预重整阶段 最终债权担保金额将以管理人认定为准[4]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将持续关注仲裁案件后续进展 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合法权益[5] - 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所有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为准[5]